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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喀秋莎》 (第2/2页)

“嗯,希望能活着,亲眼见证您荣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

“奥斯卡是谁?”

“天下最勇猛的将军!”

“好!活下来,不要白瞎了那六块腹肌。”

公主说出了最后的重托。

很快,契丹人披上白袍,戴上白帽,分散到附近,隐蔽了起来。

等雪狼来。

过了一刻,又一刻。

雪还在下,很快便将方才众人踩出来的脚印覆盖,了无痕迹。

忽然,密林深处传来一声深沉的嚎叫。

雪狼来了!

循着鲜血的味道来了!

宋起心潮澎湃,决定生死的时刻终于到了。这是杀与反杀的机会,唯一活命的机会,虽然这个机会很渺茫!他必须抓住!

然而,过了很久,却没有任何动静,耳畔只有落雪的簌簌声。

静得可怕!

猛然,一股带着腥膻的杀气从背后裹卷而来,没有声息,但令人窒息。

宋起知道,雪狼来了,就在身后。

必须直面它!此刻,眼睛就是武器,要比刀还要锋利,比千军万马还要震慑!

宋起双脚搅动绳子,缓缓转到了后面,一头庞然大物,就在那里。比东北虎还大一圈。

浑身雪白,光滑闪耀,一双绿莹莹的长眼睛,放射出灼人的光芒。

这头狼,好漂亮!

它嗅到了鲜肉的香味,嘴角立即流出激动的涎水。

宋起迅速隐藏所有的惊惧,怒睁双目,恶狠狠地盯着它。

雪狼显然被那双深邃的、残酷的眼睛震慑住了,它见到过的人类,都会发抖,瞳孔放大,而这个吊在半空中的人居然毫无畏惧。

于是,它蒙圈了。

徘徊着,观察着,思考着,衡量着眼前猎物的危险性。

忽然,摇摇尾巴,做出了转身要走的动作。

堂堂雪山之王雪狼,居然被宋起的眼神吓走了!

“等等!人类中的女性,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对我没有免疫力,我希望你也一样,来吧,吃我的肉肉,真的很好吃……唉,别走,吃一口尝尝……”

雪狼听到声音,停住,扭头看他,最后还是做出了不辞而别的样子。

宋起发现左臂上的伤口早就被冻结了,血不再流,失去了最大的诱惑。于是,他将左臂放进嘴里,咬破,血再次汩汩流出,滴落,发出诱人的啪啪的声音,那腥香的味道传过来,雪狼的鼻孔张大,双目放光,它又将身子转了回来!

它怀疑这是个陷阱,可是它实在太饥饿了,它再也忍不住,也不想忍了,它要火中取栗!

宋起煽情道:“极品生肉,肥而不腻,天然香甜……”

雪狼费了数亿个脑细胞,终于想清楚了,这个少年的肉必须吃!死了也要吃!

于是,它慢慢地后退了几步,忽然后蹄蹬地、前蹄发力,助跑数步,一跃而起,空中张开大口,伸开双爪,扑向宋起。

然而,此刻,萧瑟并没有按照约定拉起绳子,将宋起升起,他故意是要看着这个宋人被活活吞噬。

公主在更远处,并不知道有人从中作梗,看得是心惊肉跳。

他人不救,那便自救之!电光火石之间,宋起卷腹,旋转,躲过这一剪,顺势推了一把雪狼的头部,借力将自己在空中晃动起来。

这个穿越之身与自己的魂灵结合之后,身手竟然如此敏捷!

雪狼扑空了,落地后,迅速掉转头,盯着宋起看,一晃一晃的,像个摇头丸,可爱。

直到他身体摆动幅度变小,雪狼再次起飞,第二次扑过来。

这一次,后背的衣服被撕破了一大截,后颈也被雪狼的利爪划破了皮,血染白衣,宋起再次惊险躲开。

他手里紧紧攥着铁套,尚未出手,因为雪狼的起跳高度还不够,无法准确套住它的头。

雪狼舔了**趾头,满意地点点头,果然是又香又甜!嗜血欲望彻底被点燃!

它仰天长啸,发起了第三次进攻,这一次终于跃升到了一丈多高,在飞行过程中,它张开大口,要将他的头直接吞入。

这次,宋起并不躲避,待到雪狼近前,骤然网开铁套,铁套形成一个圆洞,护住了自己的头,同时,准确无误地套到了它的头上,随即旋转身体,收紧了机关。

雪狼落地,被套住了嘴巴,狠命撕咬铁链,可铁链又粗又密,一时难以咬开。它便一声怒吼,用力向前狂奔,绳索被挣断,宋起重重摔在地上,随即被带走了,可他早将铁索缠在了自己身上,死死拽住不放。

雪狼越使劲,铁套套得越紧,它知道上当了,便不再挣扎,向着杀狼峰逃跑。

可是萧瑟迟迟不下令,契丹勇士依旧无动于衷。他们在等雪狼弄死宋起后,再摘取胜利果实,反正雪狼被套住,逃不了多远!

而雪狼才不管这些,只拼命往前奔。宋起的身体被快速地扯着跑,如雪橇一样在雪地里滑动。突然,裤裆死死卡在了一棵大树上,动弹不得。

雪狼发现跑不动了,回头看了看,继续用力往前拽拉。

你再用力老子就断子绝孙了!

雪狼似乎发现硬拽也不是办法,便掉头回到宋起身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匆匆观察了一下,发现只有把这个人的腿连根咬断,才能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于是,雪狼张开大嘴,露出嗜血獠牙,伸向他的裤裆。

我不想宫刑!更不想被一头雪狼实施宫刑!

宋起绝望地向身后望去,果然,萧瑟带着契丹士兵悄悄跟了上来,可是都猫在两侧观看,还窃笑!

不,不,不!不能就这么太监了!我是一个歌手,妈妈告诉我,死前用心唱首歌,上帝会听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唱什么?《喀秋莎》!致敬我那漂亮女友喀秋莎,天各一方的喀秋莎,你听得到吗?生日快乐!

宋起闭上眼睛,汇聚丹田之气,再丝丝缕缕化作真气从口中吐出,轻声哼起了《喀秋莎》,那优美欢快流畅的曲子,在冰冷寂寥的雪林中回荡,为这个充满死亡气息的空间带来了一丝生机,于是,万物似乎都感受到了这份真挚和平和……

那头雪狼也愣住了,它怔怔望着宋起的嘴,那嘴里发出的声音为何如此动听?为何自己杀戮的欲念突然消退了?而且心中忽然就充满了爱?

半天没有感受到被啃噬的疼痛,宋起缓缓睁开了眼,蓦然与雪狼双目相对,各自震了一下。

说不出来的感觉!宋起忍不住看到了它的下面,妈呀,是个姑娘!

雪狼,你该不会叫喀秋莎吧?!

雪狼扭了扭脖子,似乎是点了点头,然后用嘴拱了拱他的身体,又似乎在恳请他做什么。

宋起这才发现,自己停止了哼唱,她要求再来一遍?雪狼,你是俺穿越后第一个女粉丝啊!

为了回馈粉丝,宋起继续用丹田之气哼唱,放弃技巧,单纯地融入情感,如是连续哼了三遍。

雪狼的目光越来越温柔,最后竟然流出了感动的泪水,卧倒在宋起身边,对他耳鬓厮磨,那样子实在是太辣眼睛了!

难不成,你真的是喀秋莎?

此刻,萧瑟终于表现出惊天动地的勇敢无畏!他带着契丹勇士从四面八方突然杀出,用数条铁索将雪狼捆住,扳倒在地,围在中央。

萧瑟手举钢叉从天而降,狠狠地卡入雪狼的脖子,将她按在了地上。

然后,拍拍手,摆个帅帅的姿势,一脸英气,叹道:“狼亦黠矣,捕之不易啊!”

雪狼轻蔑地冷哼了一声,人家自始至终都没有再反抗,最后还痴痴望了望宋起。那是满足的、哀怨的而又平和的眼神。

数十名士兵一起用力,用铁索将她缠得密密麻麻。往外一拉,这才发现,雪狼刚才逃跑时肚子被尖利的石块划破,受了重伤,流了一大滩血。

雪狼被擒,无一伤亡,史无前例。

而死囚、肉饵宋起,一首《喀秋莎》迷倒一头母狼,逆转了自己的命运。

最终被推举为捕狼英雄的,自然是官二代+富二代萧瑟!

欢呼声在雪林中久久回荡。

宋起却异常冷静,因为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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