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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天王 第299节 (第2/2页)

只有罗杰听得一脸懵逼,他不知道他们指的是餐桌上那条臭脾气的狗咬伤杰克·华纳的事。尽管被咬伤了,但老板还是要把那条狗像祖宗一样供起来,谁让它曾经挽救公司于破产边缘呢。

直到此时,邓肯才漫不经心地望向罗杰,随意地问道:“你就是13的主人?”

“是的,先生,我叫罗杰,罗杰·莱斯利,愿意为您效劳。”罗杰卑微地弯腰。

邓肯用手指戳着他的胸口,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他妈不关心你叫什么名字,全是因为这条狗你才能站在这里。你和你的狗唯一要做的,就是代替我的狗在一些危险镜头中出场。另外,你最好给我把嘴闭得紧紧的,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如果让我听到有人在背后传言说那些脍炙人口的惊险镜头不是我的狗演的,你就等着收法院的传票吧!”

罗杰被戳得连连后退。他怒火中烧,自己凭着一手快枪在乡下横行,何曾受过这种屈辱,但为了钱,他又敢怒不敢言。

查尔斯递过来一张纸,拍了拍他的肩膀,轻描淡写地说道:“把这个签了。”

“这……这是什么?”罗杰基本上算是半个文盲,这张纸上密密麻麻全是文字,而且很多单词他不认识,读起来很费力。

“保密协议。”查尔斯说道,“就像邓肯先生说的那样,我们都是文明人,必须以法律文书来保证你不会把一些不该说的东西说出去。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请律师来帮你决定。”

罗杰当然请不起律师,他犹豫着要不要签这份文件。显然,不签他就要滚蛋,毕竟查尔斯只想得到13。

查尔斯微微一笑,说道:“莱斯利先生对吗?13很出色,但替身终归只是替身,你最好把它当成什么不可或缺的角色,你也不是。要知道昨天我又从其他地方搜罗来几条狗,现在我们的大明星已经有18条替身狗了,多一条不多,少一条不少。如果你不愿意签署,就把支票还回来,然后带着你的狗滚远!”

罗杰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昨天的支票已经被他还了赌债,剩下的钱拿去找了两个乡下妞风流快活了,今天他已经再次回归身无分文的穷鬼状态,拿什么还支票?

“好吧,先生,我签就是了。要我说,咱们之间根本没必要这样,我是个守口如瓶的家伙,从小就是,就算拿枪对着我的脑袋,我也不会说出去。”他嘟囔着,在保密协议上歪歪扭扭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他们交谈的过程中,飞玛斯一直盯着在餐桌上享用美味牛排的那条德牧,它的肚子已经撑得滚圆,却还在不停地吃,不时地伸出舌头在酒杯里一卷,将葡萄酒卷入口中。

这条德牧从毛色到体型都与飞玛斯很相像,如果站在一起几乎分不清彼此。

飞玛斯的心中充满了哀伤,它已经隐约意识到了什么,却拒绝去进一步回想。

一切全都是谎言,全部都是!

它曾经以为自己就是它,但其实并不是。

让我离开吧,让我离开这个世界,我已经受够了!

这个世界如此寂寞,没有星海,没有老茶,连一个能听它倾诉胸中苦闷的朋友都没有。

飞玛斯的心裂成两半,它已经不想知道自己是谁了,只想回到滨海流金电影院的vip包间,同大家一起看完下半场,然后返回宠物店里美美睡上一觉,把一切都忘掉,醒来后静静地趴卧在角落里,看着星海卖萌,看着菲娜打盹,看着雪狮子犯花痴,看着理查德犯贱,看着老茶品茶……

最重要的是,它想听张子安再说一遍——飞玛斯,今天你是主角。

它想成为主角,哪怕只有一天。

第506章 不疯魔,不成活

罗杰签署完保密协议,查尔斯给他预付了一部分作为驯犬师的工资。罗杰贪婪地数了又数,然后小心地揣进兜里。

邓肯爱怜地轻抚着那条德牧的后颈,目光如看待恋人和看待孩子一样温柔。

“多吃一点,亲爱的,再多吃一点。”他说道。

查尔斯指着门口对罗杰下达了逐客令,“现在你可以走了,从明天开始有部新片即将开拍,带着你的狗准备去剧组报道。”

罗杰又看了一眼餐桌上的牛排和红酒,厚着脸皮乞求道:“查尔斯先生,现在都中午了,我想吃了午饭再走,可以吗?作为公司新晋员工,我应该可以得到一份免费午餐吧?”

查尔斯厌恶地看着他,半响才冲厨房的方向喊道:“给我们的客人准备一份午餐!”

罗杰飞快地坐在餐桌旁边,与那条德牧相对的位置,快活地说道:“我也要一份同样的,洋葱煎牛排和红酒!牛排一分熟就行,我喜欢吃带血丝的!”

什么?

他们刚才提到了什么?

泪眼朦胧的飞玛斯被牵动了一根敏感的神经,不由地愕然抬起头。它此前一直在看那条德牧,却没注意餐盘里的食物。

直到这时它才发现,餐盘里盛放的是一份洋葱煎牛排配西兰花和蘑菇,鲜美多汁的上等牛排被煎得恰到好处,每咬一口都会有浓郁的牛油香气飘出来,令人垂涎三尺——问题不在这里,而是作为煎牛排主要配料的洋葱!

此前飞玛斯并不知道洋葱的奥秘,拜剧组的前任烟火师关彪所赐,后来张子安给它科普过,它才知道洋葱对于狗来说是有毒的,洋葱里的二硫化物会引起狗的溶血反应。

查尔斯没有搭理罗杰,而是殷勤地对邓肯说:“邓肯先生,我们最近换了一位主厨,他最擅长的菜就是这道洋葱煎牛排,不知是否符合贵爱犬的口味?”

邓肯满意地点点头,赞许地说:“它很喜欢吃。”

“那就太好了。”查尔斯笑容可掬,“据主位厨师说,洋葱与红酒可谓是绝配,既可以去除洋葱令人不快的臭味,还能保留它的辛香,使酒香、葡萄的香气和洋葱特有的香气相融合,再配以精心烹制的牛排,人间美味莫过于此。如果贵爱犬喜欢的话,我让他们每天都给它做。”

“嗯。”邓肯点点头,“谢谢你,查尔斯先生,你考虑得实在太周到了。”

主厨的手艺绝佳,他的爱犬确实很喜欢吃这道菜,除了西兰花被剩下之外,洋葱、牛排和杯子里的红酒几乎全被扫荡一空。

“不要吃!不要吃!不要吃洋葱!”

飞玛斯突然狂吼起来,它想警告那条德牧,不要继续吃这道菜,虽然一时半会没事,但实际上二硫化物已经悄悄进入身体里,即将屠杀血液里的红细胞,从而引起急性溶血反应,甚至危害骨髓。

显然,这个时代的人并没有意识到洋葱对狗的危害,只是将他们能拿出来的最好食物供奉给这条明星德牧吃。

抛开剂量谈毒性是耍流氓。这条德牧的体型不小,仅仅吃掉盘子里现有的洋葱大概不会致命,但如果今天吃了明天接着吃,二硫化物在体内不断积累,以这个时代拙劣的医疗水平而言,一旦出现血尿,那基本上就回天乏术了。

飞玛斯嘹亮的狂吠令邓肯厌恶地皱起眉。

“乡下狗就是乡下狗,即使长得跟我们的大明星一样,教养也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的大明星从来不乱叫。”查尔斯微笑,“13大概是眼馋这份洋葱煎牛排,也想吃几口。我能理解,哪条狗不喜欢吃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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