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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骑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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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看骑士走近。

骑士风尘仆仆。他的银靴沾满泥土,盔甲哐哐作响。腰间别一把剑,护腕有褐色血迹。

他取下头盔,露出凌乱的长发,眉间显露疲惫,嘴唇干裂。然而眼神凌厉,似有怒意。身姿挺拔,极具侵略性。

骑士行贵族礼。和煦的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洒下,隔栅的阴影照得整个人熠熠生辉。

“芬恩·克劳菲尔德。烦扰阁下多时,请见谅。”

语气平稳,礼貌间克制着怒气和怨意。

瓦尼斯随后跟来,半边铜面下满是不耐。“长官,就这小……”

安德放下酒杯,一把扫开桌上的杂物,反手拿桌布盖住。他起身迎上前去。

搜魔人下属退到一旁,闭口不言。他皱眉打量房间,窗帘拉开,柜门皆关,亮堂得不似安德的办公室,倒像议会殿堂。

办公桌旁的复式茶几被粗暴挪到房间角落,铁制的镂空雕花支架摆错了方向,三个木制平台朝向墙角,好像面壁思过。脚架旁和靠下的平台堆叠着一些书籍,最上层立着一柱灯。

这是贵族们最近流行的奢侈品,乳白的灯盏下藏着精致的蜂蜡灯芯,据说只有产自平泽的布维尔庄园的蜂蜡才配得上这套灯具。

可惜好马配瘸子,自从安德得到它后再没亮过,马尔森诺调来本部后才每天擦拭一下。但这三天他忙着照顾那孩子,这一套家具都蒙上灰尘。

“失敬,失敬。听闻云丛的‘鹰爪’伯爵武力卓绝,是位伟大的将军。今三子继承其位,爱民如子,治理有方。而伯爵大人的独生子年少有为,剑术不凡,群臣皆言必成大器。想必阁下就是云丛当今的继承人了。”

搜魔人递上一条手帕。

骑士明显愣了一下,半张的嘴又抿住。他默默擦汗。

安德心下了然,微笑道,“不必疑虑。十几年前我曾去往内陆,到东墙和绿齿山脉一带。有幸拜访云丛,与你父亲喝酒言谈。果然崇山峻岭出奇才,论剑术我是远远不如。那时你还小,大概是不记得我了。”

芬恩有些难堪。“敢问阁下……”

“安德·伍德。搜魔人一介尉官,虽然谈不上你要找的‘地头国王’,多少能管份内之事。”

“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抱歉,我来找……”他一般不这样。

“林间藏鞘,剑入云霄。蔷薇喋血,刀眼穿心。”安德突然向前一步,长叹道,

“冠绝天下第一剑,赏过一次便再难忘却。你意外我看出血统,我倒叹息世人落俗。当年腰间挂一云丛制剑,那便是荣耀加身天使赐福!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走大街上得里三层外三层包起来,到战场上敌人那是一触即溃、四散奔逃。哪有被人看出还得意外的道理?”

长官激动无匹,笑容浮夸,宛如戏台上的老将军。

瓦尼斯看骑士腰间挂剑,既无花纹也不奇异,胸前也只有甲胄全部覆盖。没有家徽的标志。

芬恩说不出话来。

“阁下可在先锋团,还是任哪一军团的军官?我倒要看看哪个老东西不识货,叫你受这般委屈!”安德气冲冲地说,好像辱没的是他家名声。

芬恩红了脸,他后悔把头盔摘下来了。哪个设计礼仪的家伙说贵族见面得摘头盔的!倒不如忘了好了,这下不但丢脸,还让云丛也掉份!

“我刚参军六个月,大人。我天资实则愚钝,不及鼓吹,现仍在洛克爵士的预备役。

称不上哪个军团。”

“可是洛克·格瑞克?”

“应该是。”

平日只听士兵编排长官,骂他畜生,哪晓得他的姓?可一问三不知,实在尴尬。芬恩好想赶快告辞,真真受不得吹捧。

安德眯起眼笑,“不愧是云丛!我早听闻克劳菲尔德家谦逊有礼,与民同乐,深受领民爱戴。所有云丛人,不论妇女孩童,还是农民脚夫,拿起武器便是战士。他们忠诚,勇猛,愿为伯爵大人献出生命,无论对手是天使或者魔鬼。”

芬恩皱眉,怎么扯到这儿去?我来明明是为了染病的事。这位大人怎么这般热情,自从离开家,许久不曾这般受欢迎,可又跟不上长辈话题,插不上嘴。只好推辞,不敢当。

安德收敛,正色道,“不必谦虚。云丛自古便是高傲的鹰,德玛西亚最锋利的剑,该为自己的自由和忠诚骄傲。过犹不及,切莫贬低自己。”

“我理解你父亲的良苦用心。洛克爵士来自西域的维斯卡锡亚,格瑞克家经营商会,是‘金羽’公爵的封臣。而他本人屡立功勋,战绩累累,曾做过第九团的剑尉长,如今退居二线,率预备役训练新兵。想必有他的领导,你很快能脱颖而出,成为光荣的战士。

“……是。”

芬恩低头,他想起士兵的传言。洛克爵士和地主老爷勾结,莫不是通家族的商路?可那么个小地方,便是全权供应又有何用?他们说他倒卖人口,坐吃空饷,倒和赌场的人般配。

要不要问问安德?他突起念头,这位长辈虽然是搜魔人,但如此和善,又与父亲相识,从军多年知道许多内里条规……

“大人,我却有所不知。我记得国王颁布的《德玛西亚光荣征兵法案》要求所有公民至少服役三年,而十四军团皆要求训练一年加考核期满,这预备役应该也先参加集训,要说近来打仗兵力不足,也该调去关键地带。洛克爵士……”

“我听说,他招收士兵不分贵贱,一视同仁,想必有特殊任务或者训练目的。他带你们去哪?可是云锦森林一带?”

“不,我自从加入爵士麾下,便绕着雄都一路行军扎营。从北原的村庄到里索斯,沿着蛇夫河南下,未曾遇到过敌人,也没有做过任何防范或者搜捕事宜。我不知……”

安德笑道,“洛克很喜欢到处乱跑。你应该也注意到,他的队伍有各色人等。小偷,流浪汉,强盗,土匪……他有句名言,脑子与出身无关。”

“许多人因此厌恶他。因为他将下贱的平民——有些都是犯罪的恶人收入麾下。因为他觉得能驾驭他们,和那位‘金羽’公爵一样。也许他一直在践行自己的理想,让走上歧路的人拐到正途,他认为正确的道路。”

芬恩迟疑。

安德眼神飘忽。“他可去过高岩地?”

芬恩咬住嘴唇。

……

安德没有为难这个慌乱而羞涩的孩子,牵士兵的手,领他走向墙边。

然后修长的手指慢慢滑动,语气轻柔,让骑士恍惚间回到童年,老学士教授贵族地理,而他则心不在焉想出去打猎。阳光正如彼时温暖。

老学士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说话,嗓音里揉进岁月悠长:

“西北的高岩山脉,蟒河的发源地,天河于此坠落,瀑布飞泻。”

“高贵的骑士身披银甲,国王陛下授剑搭肩,荣耀的密银城建立于斯。”

“正义与律法的天使见证,冕卫家族立下誓言,侍奉王室世代传承。”

“天坠流火铸骑士之石,天国的主投下视线,骄傲的龙禽缔结契约。”

……

安德像午后的微风轻抚,唤醒陶醉的孩子。

芬恩回过神,轻轻摇头,“您说的对,我有……印象。几个月了。我们只是路过。在山脚的镇子补充行囊,大概只有两个钟头就离开。当时……长官要求急行军。”

搜魔人长官微笑。

“现在你们来雄都。驻扎在哪儿?也许择日我会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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