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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朋友 (第2/2页)

李攸之感觉自己也和这群人挺投缘的,自己出手相助也多是因为实在看不惯那管家的作态,但这并不妨碍他因为帮助他人而感觉良好。

安排好了众人之后,王九也是来到左边的厢房。

李攸之在身边腾出一块地方,热情地叫他过来坐下。

王九也不推辞,一屁股坐在了李攸之旁边。

刚一坐下王九就尴尬的挠了挠头,似乎觉得李攸之是个读书人,自己这样大大咧咧的多少显得有点失礼。

“我王九就是粗人一个,如果有什么失礼的地方,还请攸之兄弟多多包涵。”

李攸之友善地笑了笑:“九哥说笑了,我也是农家子弟,平日里也不讲究那些,九哥自便就好。”

王九哈哈一笑,拍了拍李攸之的肩膀:“我就觉得我和攸之兄弟一个脾气,现在看来真是没错!”

李攸之点头笑了笑,颇有些好奇地问道:“不知九哥和众弟兄们此行是要去哪里?”

李攸之倒也不是故意打探,只是看王九一行人都是一副农夫打扮,颇有几分不解。

大周为了防止民户逃散,有专门的户籍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民户如果要出县,必须要有官府盖印的路引才行。

在现代人看来这也许很不方便,但对大周朝的普通百姓的生活倒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这个时代很多人一生也不会离开自己所出生的县域。而且即使是在县内,普通的农民一般也不会出什么远门。

一是经济条件不允许,二是一般也没有出远门的必要。

而像王九他们这样一行二三十个壮年男子一同出行的就更少了。

若是人少到还有可能是去走亲访友之内的,但王九他们二三十个人总不能都是去吃席的吧?

王九对李攸之倒也没有隐瞒的想法,只是他似乎有很多话想跟李攸之聊聊,但碍于表达能力不太好,所以絮絮叨叨地讲了半天,多少有点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意思。

李攸之倒也没觉得他啰嗦,耐心地听完了他的话。

王九的话大概是这个意思:

他王老九本来是一名拉纤的漕工,当初年轻的时候跟着同乡的一位大哥去到运河沿岸拉纤,后来那位大哥在机缘巧合之下北上参军去了,自己又拉了几年的纤便回乡里种地去了。

再后来那位大哥给他来信,说他现在混得不错。又说了他的一位战友一位铁哥们碰巧因功被封为洪县县尉,说是若是遇到什么难处可以去找他,但王九也一直没好意思去求人家什么。

而最近王九恰好听说这位县尉那里缺些人手,而最近今年王九他们那里的收成也不太好。于是王九便心一横,拉上同乡二三十位有把力气的庄稼汉,准备去投奔那位县尉大人。

大周的官制与前一世的大明有诸多类似,但有一处却仍然延续了元朝的官制,那就是在县一级保留了县尉一职。

县尉虽然名义上只属于不入流的佐贰官,但实际上却是权利不小。

其地位和职权,都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县公安局局长兼县政法委书记。

在一个县里,基本属于仅次于县令、县丞、主簿之后的第四号人物。

当然,有些县里的县丞、主簿等等并不止一人,县尉的排名可能会更加靠后。

但如果论实际权力,县尉往往并不触县丞与主簿。可能有些背景和实力都深厚的县尉甚至能和县令大人掰掰腕子。

当然,这只是个例。一般来说,县里的一切都还是在县尊大人的领导下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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