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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汉朝石碑 (第2/2页)

雷颂贤老爹的故事不知是其处于炫耀,还是存心要大家留下印象寻找,雷颂贤反反复复,不下讲了七八遍,听得老子耳朵生茧,再洗脑下去,就要当作是自己老爹了。

林白水秀眉微蹙,女性的敏锐精密地发扬出来,说道:“只是,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也!您的父亲,他不是一直在搜寻超古文明的遗迹吗?但是,这和阿修罗国有什么关系?倘若说阿修罗国与亚马逊人有些联系,这倒是可以理解。而此刻又忽然扯上了塞人,三个事情扯在一起,我都有点搞糊涂了!”

雷颂贤狡猾地摇摇手指,国人本无这个习惯,一切都是从洋鬼子那边学过来的,我看着有些讨厌,又是对林白水做出这个姿势,几乎有调戏之嫌,暗地里琢磨,找机会定要折断这条手指!

他说道:“一时三刻,去揭开亚马逊、阿修罗和塞人的关系,确实有点困难,但是联系他们的,却都是超古文明这条线索!”

“何解?”萝卜丝满面疑惑的问道,“难道您认为亚马逊女战士们都是外星人?”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你们都错了。你们都总是被事物表面的现象迷惑,假若换一个角度思考,比如亚马逊部落从小亚细亚迁徙到东方的路线,你们会看到什么?”

萝卜丝一怔,赶忙掏出他的地图,摊在沙漠上。这张地图满是洋鬼子文字,我不太识得,好在一看地形就知道这是亚洲地图。萝卜丝的毛手指首先落在黑海一带,这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发源地,之后沿着海岸线,穿过两河流域,弯弯曲曲延伸到了印度河流域,然后折转向北,穿过巨大的高耸地帕米尔高原,来到西域塔里木盆地。

萝卜丝说道:“她们,并不是在迁徙,而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不错!”雷颂贤赞扬道。

萝卜丝继续说道:“假若是迁徙,必然应该寻找最佳的路线,避开沙漠、高原等一系列恶劣的条件,但是亚马逊却反其道行之,这是为什么?假说有敌人追击,那真是疯了,亚马逊部落以武力强盛闻名,因此必定不是。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她们在追寻着什么!我一开始不太明白,但是手指落到印度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这里不是有史前超古文明遗迹吗?再看到塞人石像,我才恍然大悟,亚马逊女战士,她们一直在追寻着史前超古文明的足迹!或许她们得到了某种启示,或者她们根本就是超古文明的后裔!”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亚马逊女战士在刚刚出发的时候,才是一个保持原始状态的民族,但经过一千年的旅行,辗转到了西域的时候,已经能够操纵在陈汤口中的巨大魔物了,显然他们有人不少发现!”

我又疑问道:“但是,这和塞人有什么关系?塞人是新疆北部最古老的一个民族,大约在三千年前,西域大部分地区都是塞人的天下,他们通常被描述成可怕的独眼巨人。不过到了两千多年前,就渐渐失去了塞人的记载,或是灭族,或是融入他族。塞人留下了不少历史遗迹,在阿尔泰山高处的一个山谷中,到处林立着巨石拼合起来的图案,还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石堆,一干无聊专家说是外星人遗迹,不可信!”

雷颂贤沉吟道:“塞人属印欧人种,祖先是雅利安人,大概在四千年前,雅利安人开始迁移,先是穿过黑海大草原,跨过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一部分人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的旁遮普邦,慢慢向东到印度河流域。一部分人进入伊朗高原,越过帕米尔高原,进入西域,这些人就是塞人的来历。而到达印度的那批人就是现在印度人的祖先。不难发现,他们的路线和亚马逊女战士部落的路线几乎一致。这有什么原因呢?如果对照一下地图,可以看到,他们共同开始的地方,就是黑海一带!”

我顿时恍然大悟,说道:“黑海以及两河流域的中东地区,是最古老的人类文明发源地,可以追溯到一万年前。如果从地质角度考虑,一万年前,地球还处于冰河时期末期。整个地球的环境都非常糟糕,寒冷干燥,相对而言,黑海那一带有巨大的山脉阻挡,情况稍微好一点。如果真的存在超古文明,在那里会相对保存完好一点。”

雷颂贤欣喜地接下去,老脸上满是幸福,一下子年前了二十岁一样:“正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超古文明最终还是灭绝了,但是他们留下的东西,相继让差距一千多年的塞人祖先和亚马逊女战士发掘,为了追求巨大的力量,两个民族不约而同地过来到处迁徙寻找,一直都来到了西域。”

“不过,”我阴森森地问道,“这些迁徙的亚马逊人被成为食人魔女,据我所知,人类蚕食同类,除了饥饿与仇恨,另外或许宗教原因,但是也不会大规模吞食。以那些阿修罗的行径来看,几乎当同类为食物,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为什么?”

萝卜丝哼的一下,以其西方人的独特人文哲学解说道:“人类本身就是天使与魔鬼的综合矛盾体,一方面,拥有超乎一切生灵的智慧,一方面,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过来,数万年的岁月并不能磨灭人本身残存的野蛮残暴兽性!翻看人类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血淋淋的吃人历史!我在这里并不是打比方,而是货真价实的吃人!早在六十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蚕食自己的同类,甚至脱离蒙昧之后,残暴的食人还会因饥饿、仇恨与信仰吃人。贵国十六国的历史时期,蛮族将领苻登领兵征战,在并非饥饿的情况下把杀死的敌兵充作军粮。因此大规模吃人并不罕见。”

我摇摇头,回答道:“似乎你误解了我意思,我是在说,假设你的假说成立,即阿修罗国的魔女乃是上千年前的亚马逊部落女战士迁移过来的话。据我所指,希腊人的任何记录中没有亚马逊女战士食人的记录,虽然她们对待敌人和男人非常残暴!然而一千年过去了,她们的社会文化不仅没有改进,反而落后退化到了野人阶段,居然以同类为食,你说,奇怪吗?”

林白水一直在倾听我们的辩论,忽然说道:“我想,是不是可以从这个角度解释?”

我说道:“什么角度?”

林白水淡淡地说道:“其实也不复杂,而是从社会阶段变迁的角度解释。在最初的奴隶社会,尽管这些奴隶也是人,但是在奴隶主眼中,根本就是和牛马一样的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本身已经不把奴隶视作人。既然不是人,而是牛马一样的动物,那么人吃动物的肉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的文明发展太早,奴隶制很早就结束,进入了封建制度时代,到了汉代,已经是东方社会时代,在当时汉人的心目中,人权的概念已经非常清晰,纵然发生虐待和屠杀,但是却很少有集体性的食人行为了。可是,亚马逊女战士部落出发之时,才处在母系氏族时代,一千年的动荡迁徙岁月,不仅没有任何改进社会制度,而且,假说她们得到了超古文明的力量的话,已经把自己视作神一般。神享受人肉作为祭品,这在任何民族的早期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赞叹道:“厉害!仔细想想,非常合理,不亏是我老婆!”

林白水哼了一下,说道:“我聪明和是你老婆有什么关系呢?”

我笑道:“当然有关系,而且关系莫大!自古以来,一个成功女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的男人!武则天背后的李治、叶卡特琳娜二世背后的彼得三世!”

林白水哭笑不得,柳眉倒竖,叫道:“找死,你!”

雷颂贤却一直闭着眼睛聆听,此刻终于张开眼皮,精光四射,说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种奇怪的理论?关于人的进化理论!”

“什么理论?你是指哪方面的进化?”萝卜丝问道。

“人类进化的速度!”雷颂贤扶着眼镜,眼光转向遥远的星空,似乎带着俯视一切的口气说道,“狼从猫科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千万年,恐龙从两栖类分立出来,大概用了一亿年,动物从植物分立出来,大概用了四十亿年。而人,从最古老的南方古猿算起,满打满算,也不过三百万年。三百万年,在进化史上动辄以千万、亿年为单位的尺度上,实在是太短了,速度快的叫人不敢相信。而且及时人类,在进化上也有许多疑点,譬如从南方古猿进化到使用石器的原人,大概用了两百万年,从猿人到智人大概用了一百多万年,从原始人到使用铜器的人类,只用了一万年,从铁器再到铜器用了四千年,从铁器到蒸汽时代用了两千年,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用了三百年,而电气时代到核子时代,竟然只用了五十多年!也就是说,人类的进化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

我说道:“这并不稀奇,因为人类的知识会传递,一代代的知识积累下来,后来的人自然速度越来越快了!”

雷颂贤说道:“在进入智人时代之后,确实可以用完整的语言传递知识,而进入文字时代后,又可以用文字传递知识。但是之前呢?南方古猿到猿人之间这个阶段,人类的语言功能并不完善,只能简单的表达饿之类的,现在的狗和猩猩也能做到,为什么他们没有发展成为智慧生物呢?”

我转念一想,这确实非常奇怪,总体来说,人类的进化速度呈现一条递减函数的线条,进化间隔是越来越短,这是为什么呢?我好奇地提问:“为什么?”

雷颂贤又扶了扶眼镜,阴沉沉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没有发觉吗?虽然同类相食在动物世界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只有人类是吃同类的脑子的!”

我猛然一怔,细想一下,因为脑部有坚固的颅骨保护,很少有动物会去吃脑子的,特别是在高等哺乳动物身上。人类的远亲猩猩等,他们有时候也捕杀同类,但是从未有过吃脑子的行为。我心中模模糊糊形成了一个概念,却说不出口,只能盯着雷颂贤,问道:“你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雷颂贤冷笑道:“所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看法,古猿吃掉同类的脑子并非是为了饥饿,而是为了得到死亡同类的宝贵经验和知识!”

我不禁摇头说道:“胡说八道,脑子都是蛋白质,一到了胃部,就被胃酸破坏,如何得到记忆呢?”

雷颂贤说道:“当然了,现在的人类可以用语言和文字传递知识经验,这个功能自然消失。但是在远古时期,在语言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古猿通过残食同类的脑子得到记忆,相当于增加了一个人的智慧,假若这样一代代传递下来,长久之后效果便非常明显。数百万年来,人类的基本外表没有多大改变,智力却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所以,这才是古猿吃人的真相!”

我疑问道:“莫非你在怀疑,阿修罗国的魔女们吃人也是为了这样?”

雷颂贤点点头说道:“正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回复了祖先的本能,便开始大规模吃人!”

我把手指按在脑门上,这是我思考的习惯,大概过了一只烟的功夫,我放下手指对雷颂贤说道:“我想,你错了!”

“我错了?”雷颂贤面部肌肉微微抖动,眼镜都几乎掉了下来,慌忙扶正,颇是恼怒地质问我,“我错了,错在哪里,你给我说说看!”

这个古人食人理论是他独家创造,因此颇为自负,此刻叫我指责,不免很懊恼。

我笑笑:“为什么阿修罗国的女人要恢复吃人的习惯,结论你错了。就如做一道数学题目,你的过程是思路非常正确,但在结论上,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

雷颂贤疑问道:“什么错误?”

林白水出来说道:“好了,不要打哑谜,你以为这般很酷啊!在我看来,都是水话连篇,老老实实把答案交出来,这才是王道!”

我说道:“其实很简单。根据你的理论,古人吃人,是为了得到同类的知识和经验。假如亚马逊女战士迁徙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超古文明,而且她们已经得到了,但是问题产生了!既然号称超古文明,那么显然科学技术比现在还不知道发达多少倍。而他们存下的只是遗迹,显然超古文明的创造者都已经灭绝了。亚马逊女战士当时尚且处于母系氏族社会,没有文字,即使得到了超古文明的遗迹,他们是如何理解并操作这些科技呢?没有文字说明,没有他人教习,我想,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吃掉超古文明创造者的遗存尸体的脑子,得到他们遗下的记忆!”

我得出这个最后的结论,阴森森地盯着众人,雷颂贤恍然大悟,口中喃喃自语:“我得到了方法,却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可笑可笑啊!不过,”他转身对我诚恳地说道,“还是很感谢朱先生给我的提示。我们继续合作,明天就塞人石像那里!”

林白水忽然说道:“等等,我想起了什么事情,再让我想想。啊,我记起来了,你们有谁记得,一九八八年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发现的吐火罗文石版,上面记述了一个可怕的故事!”

“我知道。”萝卜丝说道,“《国家地理杂志》为此还专门制作了一期传记,以纪念这个伟大的发现。上面记载的历史,说是很久以前,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记载,但是根据考证,推断是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也就是三千年前。传说西域有一个古老的食人魔国,她们的首领都是女人。她们残害了西域无数年,直到来自东方的伟大国王,带领他的勇士们,前来攻击魔国。但是初战惨败,他只好向西奔驰数万里,与西方一个大部落的女皇合作,这才攻陷了魔国,消灭了魔女们。而这个国王,人们通常认为他就是周穆王!而那个部落,也有人认为是亚马逊的女人国!”

我顿时哑然,说道:“既然亚马逊的女人是解放者,怎么变成食人的魔女呢?”

“或许因为时间过久,结果混淆了。”

林白水沉静地思考片刻,说道:“其实我们都想错了,仔细整理一下,真正的历史其实是这样的!”

她捡起一张纸和笔,画起图表来,这样的表述比口头解释清晰多了。

远古时代:西域被魔女占领,统治整个地域。

三千年前:周穆王西游,与魔国发生战争,最终惨败,因此不得不寻求盟友的帮助。他向西到黑海一带,与亚马逊部落回合。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亚马逊部落与魔国势不两立,同意出兵。由于部落人口众多,首批女战士与周穆王一同回到西域,击败魔国。但是魔国女王发誓将在一千年后回来,同时整个亚马逊部落也开始迁徙。

汉元帝时代:第一个一千年已经过去了,魔国再次复苏,也就是阿修罗魔国。但汉朝已经在西域建立了强大的统治,很快被陈汤率领的军队击败,魔国再次覆灭。亚马逊部落根据历史记载,已经迁徙到了如今印度东南一带。

西辽帝国时代:第二个一千年过去了,魔国再次蠢动。此刻西域没有强大的统治集团,魔国也改变策略,勾结西辽贵族,统治西域地区。或许野蛮的蜜人风俗,就是他们发明出来的。这个帝国稳定地统治了九十多年,直到被蒙古人摧毁。”

林白水抬起头,对我们说道:“现在,可以说是第三个一千年到来了!”

我哈哈大笑,说道:“不会那么巧吧,居然让我们碰到。不过这个魔国现在有的话,很快就完蛋,都是年代了啊!”

萝卜丝微笑说道:“只是推测而已,不过我倒是有一点疑惑,那些奇怪的生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说道:“地球大得很,鬼知道还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

林白水扶着眼睛,目光移向石碑脚下,疑问道:“等等,这里还有什么?”

原来在石碑底下,居然还藏着文字,因为方才叫沙子遮住了,我们一时看不到。林白水撩起袖子拨开沙子,解读上面的篆文。

“我们大汉的军队和西域诸国的盟军,战胜了可怕的魔国。为了防止魔国的再度兴起,我们夺走了魔国赖以生存的魔晶。封存于此地。永远不要再唤醒可怕的魔国!”

林白水回转头看了大家一眼,说道:“大家有没有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大家都摇摇头,所有文物都已经仔仔细细地搜索过一遍了,根本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对萝卜丝说道:“你人不认为,刚才那些人形怪物,其实就是魔国的魔女们,经过了一千年,她们再次复活,前来此次强多魔晶!但是恰巧就遇到了我们。”

萝卜丝说道:“极有可能,但是魔晶去哪里呢?”

魔晶已经离奇失踪了,或许这也是一件好事,一想到那些可怕的人形魔物,我就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我环视一下,今夜折腾地实在够呛了,先是大战****恐怖分子,再是血战沙漠异魔,大家都累得受不了,我抬起手腕看看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因时差的关系,再过六七个小时左右就会升起太阳,我点头说道:“好,今夜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我们明日早上出发。估计大概走个一天左右就可以到达魔鬼城。”

众人纷纷散去,原本在清理汉碑的工作人员也停了下来,钻进帐篷休息,林白水过来问道:“恒淮,你呢?”

我苦笑一下,这就是作为领队的苦楚啊!在别人都可以睡觉的时候,还得守夜,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无奈地朝林白水摇摇头。她知道我的辛苦,便不再多说废话,过去亲了一下我的嘴唇,只说注意身体,便离去陪那个奇怪的少女去了。

我把萝卜丝的步枪要来,躲在灌木丛中隐蔽放哨,路遇本.拉丹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家伙还是趴在沙漠上,裤子扒下,光溜溜的屁股一直贴着地面,模样甚是有趣。其实沙漠昼夜温差相差极大,夜里接近零度,本.拉丹冻的受不了了,一见到我就急忙大叫:“看在同是安拉信徒兄弟的份上,你帮我把裤子穿上吧!”

我心中好奇,用枪头戳戳本.拉丹的屁股,问道:“喂,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兄弟?我可不是*,也不是回教徒!”

本.拉丹叫道:“穆罕默德说过,天下的人都是一家人,不论你是异教徒还是信仰安拉的人。假若你把我放开,我就带你去看一样好东西!”

“嗯,你还藏着好东西,小子,什么玩意?”

本.拉丹狡黠地挤挤那双牛眼,笑道:“你将我放开,我便带你去看!”

我心中暗自思忖,老子步枪在手,估计那个本.拉丹也搞不出花样,当下就掏出匕首,把本.拉丹绑着的绳子割断。后者一得到解放,赶忙拎起裤子,系上腰带,然后摸摸一直被捆着的手腕,站了起来。

我顿时目瞪口呆,本来这个大胡子蹲在地上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一站起来,我发觉这人的个子极高,几乎有一米九,光站在我面前就如一座大山一样的人物,好在身材偏单薄了一点,我估计即使没有步枪,肉搏可以在二十秒内搞定。

我用枪一戳本.拉丹的屁股,他个子太高了,我端着的步枪正好对着他屁股,不戳白不戳。

本.拉丹不满地瞪着我,这天他的屁股受到虐待最多,虽是如此,我也没有见到他暴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翻开了草皮,来到刚才藏匿枪支弹药的地方,先跳了下去。我唯恐其取到武器翻脸,赶忙跟进去,若是稍微有异动,直接一枪毙命算了!

本.拉丹走在前面,我掏出一只打火机,扔给他点燃照明。这家伙倒是也老实,并没有去弹药箱那边动手动脚,而是径自来到坎儿井的积水坑,撩起袖子摸索,片刻从水里捞出一块用油纸包裹的物件,约莫有一只袖珍手电筒那么大,看拿在本.拉丹的手里,必须用两只手,份量极重。

“放下,打开!”

我用枪指指,命令道。

本.拉丹小心翼翼地把物件放在地上,一层层撕开油纸,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多面体,在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下,不住向四周散发着紫色的虹彩,犹如一个妖异的美女,朝男人们娇笑——一瞬间,我产生了这种错觉,似乎就看到一个小毒妇伴在身边,巧笑倩兮,极为蛊惑人心。我不由得呼吸加快,倏然瑟瑟打了个寒颤,慌忙合上眼睛又张开,眼前的幻觉都消失了,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蛊惑人心的邪恶能力?

我指着本.拉丹冷冷问道:“这是什么?”

本.拉丹入迷地盯着紫色水晶体,嘴巴扭成一边,非笑似笑,眼神中显示一种迷茫的色彩,似乎在呻吟一般,许久挤出一段语言:“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在这里挖掘地洞埋藏枪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东西,因为估计很值钱,可以用作我们对圣战资金来源的交换物,所以又藏了起来!”

我又瞟了一眼,只觉得那紫色水晶非常可爱,顿时头昏目眩,猛然惊觉,大凡会发光的自然界矿物,多半含有反射性物质,当下把持心思,喝道:“把它包起来!”

本.拉丹唯唯诺诺,我用枪一戳他屁股,才勉强用油纸把水晶体包裹起来。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玩意,这般蛊惑人心,看一眼就不得了。好在似乎只是依靠光线传播,只要包裹住就可以抵挡。我心头狂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晶,居然得来全不费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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