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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三章 我们因他人而伟大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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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船队将新赛季的季前训练营地点定在洛杉矶,这样一来,球员们便不必再住在训练营或附近的酒店,可以各回各家。

对于那些已经签下保障性合同的球员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是于飞的提议。

他希望在新赛季正式开始前还能多陪陪家人,毕竟自从他的儿子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达地”,听起来像是萌化的“爹地”。

由于有了孙子,于飞的母亲于凤临也将“于氏餐饮连锁店”开到了加州。她甚至搬离了住了几十年的华盛顿,只为能与小不凡待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

于飞发现,家庭的羁绊从未如此深刻地影响过他。

他现在成了一个常把“家人”挂在嘴边的人,越来越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一刻。

有时候,他甚至会幻想,范·迪塞尔应该邀请他去《速度与激情》系列电影里演个反派,然后在后续几部电影中洗白。毕竟,那部电影里“家人”的主题和他此刻的心境不谋而合。

不过,于飞也清楚,范·迪塞尔这个自视甚高的家伙和乔丹一样,都有着强烈的自大情结,绝不会允许剧组里出现一个影响力超过他的人。所以,于飞即便想客串,最多也只能在无关紧要的场景中露个脸,要成为主演,几乎不可能。

当然,于飞也只是开玩笑地YY了一下。他对《速度与激情》这种文化影响力连漫威一根毛都比不上的系列电影并不感兴趣。

九月下旬,NBA的季前训练营开营。

这是新赛季即将来临的预兆。

在前往训练营报到之前,伊丽莎白戏谑地说:“等你们训练营结束,宝宝可能就不会说‘达滴’了。”

于飞知道,伊丽莎白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毕竟,她怀胎十月,辛苦生下宝宝,又细心照看,可以说将全部的爱都给了孩子,可这个小家伙学会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达地”?

于飞轻轻握住伊丽莎白的手,温柔地说:“我晚上就回来。”说完,他低头在未婚妻柔软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就出门了。

保镖在楼下等候多时,于飞将东西交给他,然后上车,坐进后座。

一路上,于飞看到不少格里芬的海报。

对于这座城市来说,这再正常不过了。毕竟,格里芬曾经凭借个人能力把快船队的球市提升到了几乎可以和湖人抗衡的高度,是个现象级的新星。

然而,洛杉矶的球迷是现实的。

虽然飞天暴扣的球员在NBA中并不多见,但也并非稀有。格里芬虽然是一个观赏性极强的球员,但对于快船队来说,提升战绩才是最迫切的需求——这是格里芬未能实现的。

格里芬在他惊艳的新秀赛季之后,外界对他的扣篮表演的热情便开始逐渐减退。

人们发现,尽管格里芬的表现令人瞩目,但快船队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而迅速摆脱烂队的状态。他们依然是过去的模样:胜率无法超过50%,无法进入季后赛,总是在赛季中期便失去季后赛的希望,随后寄希望于乐透抽签。

这正是格里芬最尴尬的地方。他无法带领球队进入季后赛,但却凭借个人能力赢下了几场对战绩毫无意义的比赛。

结果是,快船队的战绩既不够差,难以拿到理想的高顺位选秀权,同时也不够好,无法闯进季后赛,陷入恶性循环。

除去格里芬因伤缺席的新秀赛季,以及之后因停摆失去的一季,在格里芬出战的两个赛季里,快船队都跌入了乐透区,但签位不佳。在号称天赋深度历史最强的2012届选秀中,快船凭借格里芬的表现只拿到了第十顺位。球队管理层用这个宝贵的乐透签选择了梅耶斯·伦纳德,而伦纳德在刚刚过去的新秀赛季场均只得到2分和2个篮板。

虽然人们常说新秀需要三年时间才能看出成色,但有些新秀的潜力,一年就能看清。刚刚结束的这个赛季,快船队的乐透签仍然靠后,但在于飞的影响下,他们选择了扬尼斯·阿德托昆博。虽然当下还没有人知道“希腊怪物”的潜力,但这是一个着眼未来的选择。

格里芬的带队成绩最终令人失望。

第一年惊艳,第二年却未能如外界所期待的那样带队进入季后赛。

现在,他已经没有第三年的机会了。

因为于飞的加入,格里芬的处境变得像当年的约翰·沃尔一样尴尬——一个队史级别的球星,还没来得及对球队施加更多影响,就再也没有了这个机会。

不过,格里芬终究比沃尔幸运。

毕竟他和于飞在球风上并没有直接冲突,相反,如果配合得当,他和这个空降的老大可能会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要知道,于飞在成为GOAT之前,首先超越的便是“魔术师”约翰逊。

在篮球界,很多人都把雄鹿时期的于飞视为控卫,而他作为控卫取得了五年四冠的成就,即使不能超越魔术师,也足以并驾齐驱。当他在西雅图拿到第五冠时,魔术师已经被甩在身后,关于GOAT的讨论随之而来。

成为GOAT之前,于飞首先是控卫位置的GOAT。

任何一个运动型大前锋,若能与顶尖控卫搭档,都会完全释放出潜力,更何况是与控卫GOAT合作?

快船球迷正是怀着这样的幻想,尽管他们在洛杉矶的数量不足10%,但这仍然是一个大胆的想象。

这些球迷把格里芬设想成了一个没有虚荣心、没有自我、没有任何球星自尊的大公无私之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被空降巨星夺位后,仍然无怨无悔地配合他。

然而,于飞很清楚,即使世界上有这样的圣人,也不可能出现在NBA。竞技体育的根基是竞争,一个没有竞争心的人,是无法在职业道路上走远的。

他不相信格里芬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己多年享有的地位。

当于飞的专车驶入快船队的训练馆时,他随口问道:“你们觉得快船队糟糕吗?”

开车的保镖反问道:“您觉得奥总统的医保政策糟糕吗?”

“并不是糟糕,”于飞答道,“而是不切实际。他活在自己的竞选宣言中。”

保镖笑了笑:“快船队比那要糟糕得多。”

对于一支队史超过三十年,却从未打过分区决赛,甚至分区半决赛的纪录也只有两次的球队来说,这个评价并不夸张。从圣地亚哥到洛杉矶,历经一代半人的时间,先后两个老板,长达33年的时间里,他们只进过四次季后赛。

这就是快船队的失败程度,几乎可以称他们为体育史上最失败的俱乐部。正因为快船队如此失败,于飞的加入才会引发那么多的议论,甚至让比尔·西蒙斯认为他的神格会在快船队破碎。

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不是没有道理。

但当于飞走下专车时,他一眼看见一个四肢修长、身形清瘦的年轻人,背着一个从二手市场淘来的背包,小心翼翼地走着。

他隐约认出了对方:“扬尼斯?”

那人猛地回头,无论那张面孔多么青涩,于飞都不会忘记这张脸。

这是那个在现代篮球中纵横的小球时代,能从三分线外起两步后飞身扣篮的怪物。他就是那个在2022年季后赛里无意间抬腿摧毁了欧文在2016年后最有希望夺冠的一年的球员。

那一脚的影响力足以和帕楚里亚对伦纳德的“笨拙之足”相提并论。一个埋葬了现代篮球最具进攻天赋的三巨头,一个结束了马刺短暂而令人惋惜的卡二时代。

阿德托昆博显然认出了于飞,立刻跑到他面前,努力用拙劣的英语组织语言:“你…你是GOAT…我很荣幸…”

“你不会说英语吗?”于飞有些意外地问道。

阿德托昆博点头承认:“我的英语不够熟练。”

“没关系。”于飞微笑道,“篮球是通用语言。”

随后,于飞又问:“你认得路吗?”

阿德托昆博点头,他已经代表快船队打过夏季联赛,当然认得路。

“带路吧。”于飞说,“我对这里还不熟。”

阿德托昆博于是走在前面,内心有些紧张。虽然他对篮球运动了解不多,但至少知道,身后的这个男人是当今世上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

不……他的哥哥萨纳西斯曾对他说过:“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而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

阿德托昆博不明白。他并不是一个精通篮球史的人,在他看来,当今最伟大的头衔已经足够证明对方的地位。至于“史上最伟大”,他不明白这个头衔的意义所在。

如果有机会,他或许会向GOAT询问:“为什么你是史上最伟大的?”以及“GOAT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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