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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归海一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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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不小心又写了颜色文,被沈盒了,只好两章合一章。)

黄昏渐暮,落日搂着余晖,洒于田园小道。

远处山歌悠扬婉转,田间蛙噪蝉鸣,为这片古朴的天地添加一抹趣味。

世间如此美好,可来自“至暗时代”的李弘贞,却无心去欣赏。

据日游神所述,雇凶之人要请的杀手可不止一两个,而是一大群。

如此大手笔的布局,李弘贞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不是准备灭掉某个世家大族,就是要制造一场惊天大案。

他是心里装着民族大义的侠士,而非为了利益敢践踏一切的冷血杀手。

假如这场行动要他参与灭门、还要他杀掉那些无辜的老幼妇孺,他自问下不了手。

想了想,决定还是等到时和雇主见面,了解清楚情况再说吧。

如果真的要做违背良心的事,大不了摸鱼。

快到家门口时,看见小元魁在隔壁张大爷家,教狗娃读《千字文》。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狗娃问:“你读的这些,每个字都会写吗?”

“会啊,看着,婶娘是这样教我的。”

说完,小元魁就用树枝在地上写出天地二字,又把这两个字从甲骨文、金文、秦篆、到隶书的每种书法都写出来。

狗娃一脸懵逼:“你写的天字,怎么像个人呀?”

“本来就是人头上顶着天啊!”

“那地怎么像山和树。”

“婶娘曰:地,从也,上古时期的土地,可不像现在到处是房子,除了山,就是草木。”

“哦哦...我明白了!仔仔,你婶娘好厉害,好有学问。”

“那必须的,我婶娘文武双全,比我阿叔还厉害,我现在可崇拜她了。”

门外偷听的李弘贞哭笑不得。

臭小子,你亲叔不配你崇拜对吧?

本以为小侄子跟着潘云瑶相依为命,应该是个爱偷别人东西、自私自利、难以教化的小坏蛋。

可这几个月相处下来,却发现他是个孝顺的孩子。

有次李弘贞问他,为什么要去偷秦良玉的钱。

小元魁说,因为那天看见婶娘正在体罚小叔,偷她的钱是为了给阿叔报仇。

李弘贞听后很是欣慰,跟小元魁解释,阿叔和阿婶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子相处的,打是情,骂是爱。

正因为小元魁的乖巧懂事,情商高、学习能力又强,李弘贞才迫不及待要让他早点开蒙。

大户人家的孩子,在刚满三岁的时候,早早就请教书先生到家里启蒙了。

小元魁今年才五岁,还达不到“蒙馆”的招生条件。

(明朝官办学校的招生年龄是七岁)

如果送去没有年龄限制的私塾上学,每日接送孩子也是相当不方便。

思前想后,最终还是让秦良玉来当老师。

这样做既可以扶贫,也不用接送孩子,李弘贞也能跟着学习,可谓一举三得。

在门口拴驴子期间,又听见屋里两个女人在聊闺房话。

“我只是稀罕大嫂的脸蛋,我相公却说我好色?”

“小叔没说错啊,每次洗澡你帮我堵门,你哪次不是流口水干瞪眼,还说不好色?”

“大嫂确实长得好看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怎么能叫好色呢?”

“不对!你这是病,若不治,恐酿成不良癖好。我听说长期不近男色、又常年跟女子厮混的人,久而久之,就会变成磨镜娘。更有甚者,会干出颠鸾倒凤的勾当。我可警告你啊,不许对我有非分之想。”

“莫说莫说啦!简直没法聊!我才没病,也不好色,打死我也不会做磨镜娘。”

“嘿!小骚蹄子,还不承认自己好色。我问你,你得老实交代。第一次瞧见小叔那啥,你作何感受?”

“当时我摔了一跤扑到他身上,稀里糊涂扒了袴子...然后我就...”

“第二次呢?”

“第二次给他疗伤,不慎将袴子撕开大口子,当时他浑然不觉,我便忍不住多瞧了几眼...”

“第三次呢?”

“当时乌漆嘛黑的看不清楚,不过我那个了...”

“那行周公之礼,你又是作何感受?”

“啊!我不知道...就很不得劲。”

“看来我之前猜得没错,女人哪个不思春呀?本来你对男色是蠢蠢欲动的。可小叔那个糙爷们不懂得心疼女人。而你本来就不稀罕他,也不愿意迎合他,故而造成你俩对周公之礼愈加失望,但是你又克制不住情窦初开,便把貌美如花的我当成倾慕对象。”

“听大嫂一席话,我好像明白自己咋回事了?如此说来,我本性是好色的...”

“你这是身在局中不知局,未免你成为磨镜娘,劝你还是和小叔好好培养感情吧。”

此时门口的李弘贞一脸阴沉。

大嫂,我谢谢你啊!

老夫还不想谈恋爱,再作妖就把你卖了。

.....................

六月初四,宜出行。

趁家里三个人去山里抓蛐蛐。

李弘贞就把要带走的装备一一拿出来打包。

分别是两把倭刀、两把长管燧发枪、一把燧石短铳、一把匕首、一个牛皮水囊、几块高热量干粮、外加一条弹药牛皮带。

明军专用弹药包

临走之前,在桌上留下一封信,谎称要去泸州找杜少康玩几天。

骑着毛驴来到鬼市,日游神扔给他一套杀手战衣。

李弘贞乍一看,哟呵!护腕、斗笠、面罩、鹿皮靴、夜行衣,装备够齐全呀!

无论原主,还是魂穿哥,一直以来都有个武侠梦。

如今终于能体验一把策马行江湖,仗剑走天涯。

到了入夜时分,日游神叫来他的搭档“夜游神”,驾船把李弘贞悄悄带走。

第二天清晨。

船只来到长江下游的夔州府,在一片芦苇丛生的河滩靠岸。

夜游神把李弘贞带到一片树林。

这里地势隐僻,林中坐落着一座寨子。

当李弘贞踏进寨子瞬间,仿佛进了梁山水泊。

满屋子都是一群凶神恶煞的杀手,有的在抽烟、有的在切磋武艺,有的在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几十双豺狼一样的目光同时聚焦过来,让李弘贞有一种窒息的压迫感。

即使不用接触,也可以从每个杀手身上窥见到他们曾经刀口舔血的故事。

这时,有个络腮胡子的壮汉拿着一本签到的册子过来。

“吾乃雇主幕僚,亦是号召人,大伙都管我叫带头大哥。敢问阁下江湖名号?”

闻言,李弘贞顿时一阵懵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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