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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读小说网 > 汉魏风骨 > 第十七章 白马

第十七章 白马 (第2/2页)

好,走吧,跟曹丕走吧,离这些戏弄人的讨厌鬼远远的!我心想道。

于是我们二人继续牵马往外走,待行至辕门外时,营中恰巧开宴。曹操在露天的场地设了一高台,二曹带领的军士已经开始在台上击鼓行舞,丝竹管弦并作。我、曹丕还有一众随侍皆翻身腾跃,乘上马背,遥遥在辕门外远望着。

那天我记得很清,正是十一月初九,天气严寒,却没有下一点雪。只见一身戎装的曹植,他神采奕奕地立于台央,端起酒樽,向曹营诸将及各单于敬酒。敬酒罢,取过无弦之弓,在众军士的拥簇下,跳起了一支阵前胡舞,开始洋洋洒洒地吟诵一首和乐的诗篇: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

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此诗一出,三军振奋,末尾几句更是将全军气氛凝聚到了顶点。台下虎踞的将士纷纷朝天持戈,高声大喝: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

将士们的喊声震天,传至辕门仍十分响亮。

我知道,这首名扬后世的《白马篇》就此诞生——在风沙怒卷的塞外军旅,文武僚属拼死卫疆的搏杀中;在血雨腥风的白狼战场,张辽一骑当先,斩杀蹋顿的猛战中!

乌丸鲜卑同出一族。曹操的用意很明显了,他在高台上笑得愈发骄傲得意,便越衬得台下众单于名王脸色难堪。他让儿子曹植当众献诗,是警告,是内涵,更是展示大汉雄师卫国杀敌的决心!让乌丸之族再不敢勾连中原人以略侵边地百姓!

大展英姿的曹植,在献诗《白马篇》后,傲慢施礼,转身正要与那群军士再献一支胡舞,却一个眼神与我遥遥对上。

“‘三河少年,风流自赏’,吾又何必自作多情留恋?”我坐在马背上,最后看了他一眼,似乎从那双灵动的眼睛中看到了失落之色,可随即便打消了顾虑,我轻笑一声,即刻调转马头,扬鞭驱策前行。

“子桓哥,咱们走吧!”

身后是宴台锣鼓喧天,可再大的热闹,也与我无关。我知道,此番兴许,是我与曹植和曹操的最后一面了。可我不去想,只纵马快奔,稳稳当当地护送着灵柩车队离营而去。

当行至易水边,只能远远地瞧见一个辕门时,我忽然拽紧马缰,驭马停驻,延颈回望,一眼游观四野荒地,顿时慨叹不已,怅然伤神。

“怎么?后悔跟二哥出来了?”

曹丕也停下,开玩笑道:“‘回汝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啊——”

我笑着摇摇头:“‘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话虽如此,可我崔缨到底有自己所珍爱的花类……芙蓉可为衣裳,兰蕙便不可么?我不信命,我偏要自己给自己做一件‘新衣’。”

曹丕听得云里雾里,可我已策马驰奔,再不回头。

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我很抱歉,生而为人,我如此无能,不能扭转曹植对我的偏见,没有本事让一个古人接受来自后世的独立女性,没有能耐在短时间内让曹植了解真实的我。

可我依然是我,我不为任何人而改变原则。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建安十二年十一月初九,我和曹丕,领着灵柩和墓碑的车队,渡过易水——那个四百年前,燕国太子丹曾设祖取道,饯别荆轲的地方。

遥想昔日,我也曾与某某并驾而行,越过易水。

易水犹在,昔人已殁。

易水河畔,何人纵马踟蹰兰皋椒丘?

怅!怅!怅!

“轲既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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