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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逢(修) (第2/2页)

她对他的爱,从发生的最初就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巅峰。

似乎所有美好的词汇都能用来形容那巅峰,是“crush”、是怦然心动,是一往而深,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是想要将他收割和占有的强烈欲望,想要和他未来产生连结的期许。那时她爱得太浓烈,以至于后来,每分每秒都是在走下坡路。

现在她已经26岁,不再是20岁那个一腔勇气的小姑娘,不再是安徒生笔下,会一步步坚定地走向舞蹈家姑娘的独腿锡兵。

在之后的一个月里。

严正淮每天都有发信息给她。他在北城的创业已经获得C轮融资,走上正轨,他笑着打趣,说他的公司还缺一位夫人,一位老板娘。

空闲时,他约她一起Citywalk,一起去滑雪,一起下附近好吃的馆子。

其实来北城这几年,她一直忙于工作室事业起步,从未好好探索过周边,是严正淮领着她,一点点重新认识、融入北城。

她的活动范围,也从工作室扩展到国贸周边,回家越来越晚。与此同时,她租住的胡同巷口,多了一辆黑色双R轿车。

这辆黑色轿车,在夜晚八九点停在栾树下,又在第二天清晨,阳光尚未落到栾树上时,离去。

轿车里,防窥膜下。沈宗庭透过车窗,看着女孩和另一个男人道别的倩影。

他常穿的柴斯特大衣被扔到一旁,柔软的面料吸饱了香烟的气味,带着薄荷清透的凉。

平安夜前的夜晚,严正淮约孟佳期出去。这次他选的是民交巷的酒馆,红顶的小洋楼,拱形的玻璃花窗。

这晚她喝了Petrus Pomerol红酒。酒液入口,清爽的刺激感直漫到后脑勺。就着红酒她尝了马苏里拉奶酪和姜味饼干,还有圣诞老人造型的巧克力。

她谈性很高,聊了她这些年创业的经历,严正淮听得认真。这时她是主角,而他甘愿做她的配角。

最后她醉了,沉沉睡去。

严正淮抱她去了附近的安缦,放她在洁白干净的床单上,静静看她睡颜。

她连睡着时也这样好看。

此前,从未有一刻,他能离她如此近。

约摸四五点时,孟佳期清醒了。她被一只蚊子咬醒,也不知寒冷冬夜,哪里来的蚊子,咬得她细嫩的脖颈一阵痒,她忍不住抓了抓,抓出一道红痕。

严正淮睡在沙发上,听见她走过来的脚步,也立时醒了。

她说要回去。

严正淮二话不说,让司机开车,他和她则坐在迈巴赫的后排。她细嫩的手指放在棕色椅垫上,泛着冷白色泽,看着就知道小手冰凉。

有一刻,他很想握一握她冰凉的手。

他的手像要扑食猎物的豹子,又像犹豫着要不要搬运食物的蚂蚁,伸出触角,在棕色椅垫上寸寸推进,既想清醒克制,又想彻底沉沦。

终于,他大掌覆在她手背,宽大指节挤入她指缝,以他手心触碰她手背的方式,和她相握。

握住的那一刻,严正淮想,其实这样的十指相扣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她不能在这个姿势下回扣他。这样,他也不必去猜想,她是“不想”扣住他,还是“不能”。

这是长久以来,他们第一次的主动接触。

孟佳期怔了一下,没有拒绝。

其实,刚刚在洋楼里,她从大床上下来,赤足走出客厅,看到严正淮穿着衬衫在沙发上睡着,浓密发顶朝着她的方向。

那一刻,她忽然觉得,日子本该是这样,有种踏实感,就像每一步,都踩实在地面。

而不是同和沈宗庭那样,一时飘在天上,一时坠入谷底,一时她成了羽毛在飞在飘扬,一时她零落成尘。

他们手心对手背的相扣,一直持续到下车。

“期期,我等不及明天见。”分开时,严正淮低声说。

“我...”她怔怔看他,忽然觉得他很委屈。明明他是在自己生命里也那么骄傲的人,却在她这里这么卑微。

“你什么都不用说。”他竖起一根手指在她唇前。此刻,他不要她说出拒绝的话。

良久,他才恋恋不舍松开扣住她的手。

孟佳期习惯了严正淮目送她回家。可没有哪一次的目送,比这次让她更酸欣交杂。

她倚靠着院门口立了一会,心想,也是时候move on了。她不可能惦记沈宗庭一辈子的。如果不是他忽然发邮件过来,她就要忘记他了。

这样想清楚后,她穿过门前的栾树,走进院子。

清冷干燥的空气里,有淡淡的乌木香,沉郁的,冷而凉的洁净气息,被掩盖在烟草味下。

闻到这气息,她颈后细腻肌肤上的毛孔好似都要张开,要颤栗。

是沈宗庭身上的气息。

她一下子警觉起来。为什么在这里,会有沈宗庭的气息?

“沈宗庭?”

她俏生生立在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里,冷声叫他名字。清冷如水的月光泻在青石地砖,如交横的藻荇,漫上她长靴的靴底。

沈宗庭从院子一角的丝瓜架走出来,肩上凝着寒霜,大衣的绒面吸饱了烟草的薄荷味道。

隔着三年的时光他们对望,往事如潮,在两人间静静流淌,平静的表面下,是汹涌的潮底。

和沈宗庭重逢的这一刻,她不是没想过,然而真正到来时,又觉得这一刻太过平淡,让人毫无防备,而且和想象之中完全不一样。

她心里恍惚,那种脚底下踩不实的感觉又回来了。

她恍惚着的时候,沈宗庭已经大步流星朝她走过来,宽大粗粝的手掌伸过来按住她后颈,要把她按到他怀里去。

她下意识地挣扎,抗拒,人就已经到了他怀里,抵在那扇红木门上,直抵得脊骨一片冰凉。她挣扎得越厉害,他按她就按得越实,另一只手抬起她的下巴,目光凝视她艳极的脸。

明明他只是用眼神看住她——光是他的眼神、他的气息、他按住她后颈的手就让她觉得身体发软,想要陷落,想要堕落的快感。

她脑中一片空白,飘忽的眼神落到她挂在丝瓜架下一条长裙上,那长裙晃晃荡荡的,被风吹到另一侧,又被吹回这一侧,无端生出飘零徘徊之感,让她若有所失,只觉此生虚度。*

她脑中恍恍惚惚觉得这画面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读到过。

这时,沈宗庭已经按住她的脸。他抑制不住地想亲吻她、疯狂地吻她,湿热的舌尖带着力度疯狂探入她的蜜唇,再生出一只手,紧紧搂住她。

只是,他忍住了,忍得眼睛一片猩红。他不敢冒犯她,亦不知道,眼前这女孩是否还是六年前的孟佳期,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佳期。

甚至是三年前的孟佳期,那个对他爱恨交杂的女孩,也好。

他的眼睛急切地打量着她。过去的一个月他天天能见到她,只是没有一次,能这样近,近得她身上任何一寸裸.露的肌肤都看得清清楚楚。

“刚刚是严正淮?”

“是他。”

一提起严正淮,她便觉得眼下她被他按住后颈的情形说不出的别扭。明明不该如此亲密的。

沈宗庭稍稍放开她,复杂目光一寸寸略过她。在她从凌晨到四点的这段时间里,他心内如煎。

一男一女深夜出去不归,还能是为了做什么?那个男人是否也和曾经的他一样,看过她在身下婉转的模样,手指抚过她寸寸肌肤,流连于她的蜜地?

光是这样想着,他如被毒蛇噬咬,心脏麻痹,想要疯狂地、不顾一切地按住她,剥开她,让他的痕迹覆盖住那个男人留下的。

他喉结克制地动,哑声问她。“我和你做过的事,你和他都做了?”

做过的事?

孟佳期冷笑。“你指的是什么?是啊,都做了。”

沈宗庭目光游移,他注意到她细腻颈间的红痕,像一枚草莓,缀在她白皙的颈侧,这让他体内汹涌的血液飙升到极致。

冲动的血液涌上大脑,他掐住她腰,唇蛮横地吻下去。

孟佳期身体僵住。他舌尖有力探入的同时,右手已经探进她的大衣里,去摸索她背后搭扣。她身体不住地发软,他阔别三年之后如此直接的动作,让她觉得羞耻又恼怒,纤手抵住他胸膛想要推开。

男女悬殊的体力差距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她挣扎得越厉害,他就越要衔住她的唇,将她咬到红肿,手掌扣住她下颌让她不能躲避,舌尖带着攻城略地的气势,舔吮扫过她每一处,带着她的舌头厮磨相抵触碰,仿佛恨不得将她啖入腹中。

这样理所当然又铺天盖地的吻让她觉得恼怒,趁他放她呼吸的间隙吼骂他。

“沈宗庭你又发什么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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