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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读小说网 > 灭元1399 > 第52章 采珠人

第52章 采珠人 (第2/2页)

“你借我手干嘛?挠痒吗?”

甄鑫庄重地点了点头,“我,心痒!”

阿黎勾着手指头,往他胸口挠了挠。

“好点了没?”

“更痒了……”

阿黎直起手指一戳。

胸口如遭棍击,甄鑫呼吸为之一滞。

这位小姐姐,下手不知轻重啊!

脑壳疼!

“怎么了?”

“你太用劲了!”

“可是,刚才我比较轻,你却说更痒了?”

“我教教你?”

“我不痒!”

生活不易,甄鑫叹气。

鼻尖的体香,似乎变得没那么甜了。

“蔡老二找你。”

“啊?在哪?”

甄鑫转过头,愕然地发现蔡老二背蹲在后头不远处,正紧紧地捂着自己的耳朵。

“啥事?”甄鑫没好气地问道。

“没事,你们,嗯,继续……”

“有屁赶紧放!”

“你生气了?为什么?”阿黎奇怪地问道。

“没,我生什么气?有什么可值得我生气的?”甄鑫梗着脖子说道。

“好吧,那我先回去了。”阿黎站起身,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去。

“真的不能怪我……”蔡老二小心翼翼地靠近甄鑫。

“行,行,行!”甄鑫烦躁地挥了挥手。

“那,你还生气吗?”

甄鑫重新坐下,双手扶膝,望着渐墨的海面,摇了摇头缓缓说道:“我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资格生气。苟兄,已经拿出了他的所有,来招待我们了。”

“是啊……”蔡老二长叹一声坐下。

“他是担心我不满,才让你过来探我口风的?”

“是……嗯,不全是。”蔡老二支支吾吾地说道:“我,其实是想问下公子,接下去做何打算?”

甄鑫原先的计划,是离开小岛之后,先到苟家落脚,待稍稍稳定之后,多了解些琼州的情况,再决定下一步的计划与方向。

可是苟家现在这情况,如何落脚?

连明天的早饭估计都没有了!

甄鑫相信,凭着自己两世的知识,无论去了哪里,想养活阿黎与徐夫人,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现在嗷嗷待哺的,还有苟家,至少二十多个人啊!

还不止是养活的问题,一旦要在此留驻,不仅得让他们有的吃,还得让他们有的穿,甚至得给他们今后找些活路。

这都什么事啊?

甄鑫清楚,苟顺这是在赌。

赌自己不会放弃他们,不会放弃这些孩子。毕竟自己曾经口头答应过他,会让他发家致富,会带着他奔向小康。

更何况,哪怕赌输了,他也不过付出一锅稀饭而矣。

虽然,这一锅稀饭,很可能已是倾尽他家里的所有。

真是打的好算盘啊,上了这苟贼的狗当了!

“先说说,他们家,是怎么回事?”

蔡老二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此事,说来话……”

看着甄鑫不善的目光,蔡老二呸呸两声,说道:“我长话短说,长话短说……”

“苟弟他们家,算是南海土着,祖上以下海采珠为业,是属于疍民中的珠民。”

采珠人啊,难怪!

自秦汉起,这片海域便以南珠而闻名,因此称为珠母海。

珠民采珠,以长绳缚腰,携竹篮深潜海底拾取珠贝。不仅要在混沌的海底辨别珠贝,还得面对海上的风暴、海下的暗流,以及随时可能出现的毒海蛇、毒海蜇乃至鲨鱼。

耕海采珠,以珠易米。

好的珍珠,价值万金,可是绝大多数的售珠所得,都被官府或有官府背景的珍珠商人所获。

珠民付出的是随时可能消失的性命,得到的却是少的可怜的报酬。而且,还要承担加诸其身的重税。

相逢问疾苦,泪尽曰南珠。

历朝历代的采珠人,绝少病死或是老死,最终的归宿都是葬身于鱼腹。

可怜的是,一旦被定为珠民,便终身不能改业,而且是子孙不得受荐为官为吏的贱民。

“大宋立国之后,南珠正式成为定为进贡的物品,珠民的日子一年比一年艰难。百余年不断扩大的捕捞,使珠母海域已经几乎见不到珍珠了。官府便逼着珠民进入六七百尺的深海之中采珠,大批大批的珠民因此丧生。”

蔡老二苦笑一声,接着说道:“前十几二十年时,宋兵屡屡战败,对于苟弟他们家,反而是个转机。宋国官府没空搭理他们,他父亲便趁机脱离珠民身份,随着一群从福建迁来的倡优艺人,组成草台班子,在琼州四处以唱戏为生。”

“可是没过几年,元军又开始攻伐琼州,苟弟他父亲死于乱战之中,苟弟自此没了生路,只好做些不尴不尬的事。”

“那,他的那群老婆孩子,是他自己的吗?”

甄鑫对此觉得不可思议,苟顺贫穷他能理解,苟顺为了钱去做些劫持领赏的事他也能理解。可是这么一个穷逼,还要讨这么多的老婆,生这么多的孩子作甚?

又不是为了提高生育率!

蔡老二摇了摇头,说道:“那些老婆孩子,没一个是他的。”

“啊?”

“那些人,有些是已经死去的珠民家眷,他父亲在时便把他们养在戏班里。戏班散伙后,苟弟又收留了一些无处可去的女人孩子,便成了如今这个大家庭。”

喜当爹?

甄鑫惊诧莫明,“那有必要都收为老婆吗?还对外声称都是他亲生的?”

“这是他爹的遗愿,这样可以安那些女人孩子的心,而且现在的元国又不禁多妻。蒙古人上自大汗,下自普通人家,只要你有能力,娶多少老婆,官府都不会追究。”

还能这样操作?

甄鑫感觉自己如同华生般发现了一个盲点,不由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嗯,现在不行,一个都还没搞定呢!

呸,我又不是渣男!

甄鑫定了定心神,把略带肮脏的念头暂时排出脑海。

“苟弟……嗯,苟顺为人,虽然胆小如鼠,又好面子,喜欢吹牛,却是个实在人。在这样的世道里,经常干些盗贼的活计却没杀过一个人,比我,强多了……”

他没杀过人,大概是因为根本不敢对人动刀子吧。

甄鑫默默地吐了个槽,说道:“行了,我知道了!回去跟姓苟的说一声,起码我得感谢下他今天的盛情招待,真心的!”

“其他的,明天再说吧……”

可是,又有谁能够知道,明天与意外,到底谁会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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