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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另有安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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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娟的颜值颇高,拥有精致五官和白皙肌肤,不施脂粉便足以令周围人的目光为之一亮。但让张宇真正着迷的是她身上散发的气质,那份惹人怜爱、令人情难自禁的特质,深深地吸引了他。如果不是对自己置身于尘世这一点确信无疑,他几乎要认为自己仿佛误入《红楼梦》的境地,眼前的女子正是活色生香的林黛玉!

不由自主地,张宇迈步朝她走去。

“小伙儿,想吃个 葫芦吗?”一声询问打断了他的遐想,使他回到现实中来。

喊话的人是郑娟的养母,她的相貌颇为寻常,不复年少时代的美丽,年老更增添了岁月痕迹。不过,张宇并没有因她外表普通而忽视她。因为他深深感知到的是,那位外表粗砺却有着如佛般仁慈内心的老妇人。

生活对于这位郑母异常艰辛,从她年轻时就过得艰难,时常连基本的温饱都是问题,但这样的老人家仍无私养育毫无血脉关联的一双儿女。郑娟是她在年轻时捡来的弃婴,在那个物质短缺的时代,许多人会选择抛弃女婴。重男轻女的思想对人们来说真是无情又可怕。

然而,捡到郑娟后,郑母并未丢弃或忽略她,反而付出无数心血把她抚养成年。这种无私和毅力使人油然生出敬仰之情。然而,命运似乎并未因此而对她眷顾,等将女儿养大,她却又迎来了郑光明——另一名拾于路边的弃婴,虽然身为男孩,却是双目失明。

面对天生残疾的男孩,即使自身已步入暮年且身病缠身,但那慈悲的母亲依然决定收留他,仅仅因为她信奉佛教,不忍见到生命在自己的手掌间流逝。

之后的生活变得更加困苦,但她无怨无悔,即便低声下气乞讨食物,也为孩子们的未来而打拼。在张宇看来,当初在这个世界看到的人物中最让他敬重的,便是这位郑母。

这时,郑娟注意到呆站着的张宇,心中微微泛起了不悦,误以为是她美丽的外表吸引来的不良少年。

“小伙子,你要吃 葫芦吗?”老母亲依旧和蔼可亲,耐心询问。

接过张宇递过去的十美分,郑母欣喜地递来一串糖葫芦并找零五分。但张宇仅咬了一口就走了,郑母焦急地说:“小伙子,找你剩下的钱。”

“不用找了。”张宇大方地回拒。

尽管如此,郑母依旧急急忙忙追上他,固执地把五分钱硬塞到他的手中。对此张宇既惊讶又感动,老人仅微笑表示友好,随后转身回到自己的摊位。他默默地将五分钱收入口袋,却没有立即离开,在电影院附近享受起 葫芦。

说实话,他并非真喜爱这零食,更谈不上觉得好吃,但他选择吃完每一根,是因为郑母用心做出的味道,每根糖葫芦都寄托着她对生活的期许。他认为,这样的努力不该白白浪费。

享用完 葫芦后,张宇仍旧有些饥饿。他本打算回家尝一块红烧肉,却不慎发现有几个年轻人围着郑母的摊位 。

这些年轻人举止轻浮,行为放肆,一眼便能看出不是什么好人。张宇的眉头皱了起来,快步走向郑母。

“阿婆,这糖葫芦怎么样啊?不好吃可没钱。”其中一人手中拿着一串没付账的糖葫芦戏耍般说。

“是哪位小仙女做的?如果出自那姑娘之手,就算要十串我也买。”另一人把手凑向了郑娟娇美的脸颊,令她本能地惊叫着后退。

“把手给我放回去!”耳边忽然传来张宇威严的声音。

那些混混闻言纷纷转头,其中一个不耐烦地开口:“你算什么东西,赶紧消失!”

“想买就买,不想买滚。”张宇怎能畏惧这几个人?

“哪来的愣小子,连我都不识?”那个要抓郑娟的家伙转身对着张宇挥出了拳头。

张宇毫不客气地抬起一脚,那人被打飞出去,重重跌落地面,好久才爬不起来。

“竟敢动手,一起来教训。”张宇轻笑一声,跨步上前与说话者相撞。

仅仅十秒钟后,一圈人躺倒在地面,只有张宇屹立原地。

郑母早已抱住女儿郑娟和儿子郑光明,神色惊恐地看着张宇。

张宇对郑母开口:“老人家,我不会伤害你们,赶紧离开。”看着满地小混混,郑母牵起子女的手就想逃,顾不得那小摊。

然而郑娟停下脚步,细细打量了张宇,抿抿嘴唇,而后再次回来推起 三轮车离开了。

张宇没有表示亲昵,任凭他们离去。

“若再妨碍她们,下次遇见,一次揍一个。”他低下头对着地上的不良少年威胁道。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其中一个躺在地上的小混混开口。

“还想叫人来?你又能找到几个人?”张宇冷笑反问。

“十个。”那混混回答道。

“一小时后,我在这,你们不来,我就走。”张宇索性坐在电影院前阶梯上静候。

小混混们你看我、我看你,终于都溜之大吉,估计去召集同伙了。

张宇无畏之色毫不遮掩,单是他的强壮体魄及八极拳底子,已远非这几个小混混能应付。

这些年轻人实际上仍是半大小伙,由于不愿扎根农村,滞留在城市却无人安排工作,日日在街头晃荡。

“你不害怕他们真的召集人马过来吗?”张宇背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张宇未回头便察觉了来者,一直处于防备状态,但他感觉那嗓音听起来似曾相识。

“强子大哥?”转脸一望,发现居然是熟人,涂志强,周秉昆的 坊,大张宇两岁,算是一起长大的玩伴也不过分。

他才刚遇到郑娟,就又看到她的“伴侣”涂志强,不禁觉得太过巧合。

“秉昆,想不到你会有这份能耐。”涂志强打量张宇的眼光有些怪异。

直到此刻,张宇想起涂志强其实是同志,他只钟情男性,电视剧中娶郑娟纯属掩饰。

然而二人并未真正办理结婚手续,涂志强不久后因犯罪被抓,死于执行任务中,还连累了因骆士宾 而意外怀孕的郑娟。

“涂志强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张宇询问道。

“和朋友们约了看电影,没想过会撞见你英勇救人的事迹。”

本来他在悠闲地骑着自行车晃荡,突然有两个年轻人急匆匆过来,原来是住在光明小区的孩子。

“龚大叔,电影院那边有群架。”他们呼唤道。

面对这样的情况,龚维则冷静地停下脚步,并未太过惊慌,这种事情对于东北人来说实在不算什么稀奇事。“在哪?谁先动手的?”他细问道。

孩子们回应,“很多人,打得一团糟,我们也看不清楚具体情况。”听到这里,龚维则有些诧异,“一群人在打架?”

“龚大叔,你快去看看吧!”孩子们催促道。

于是,龚维不再迟疑,迅速赶往电影院。然而,当他到达时,只见电影院门口躺着一大堆人。他不由倒抽一口气,最少有二三十人在那里!

这些年轻人看起来不到十五六岁,如今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显然伤得不轻。

立刻,龚维赶紧打电话联络同事,安排将这些伤者送去急救。尽管他们被打伤,但没有人承认打架,全部坚称自己不慎跌倒。

龚维气愤不已,尝试分别盘问半天也得不到有用的信息。他们始终咬定是意外摔伤,丝毫没有打斗的线索。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龚维只能让他们离开。

后来,他在电影院周围询问了,才得知许多人曾目击了这场群架。似乎是单人挑战一大群,但结局居然是那个少部分人赢得了胜利,他们拍了拍尘土便离去。

龚维听说此事时难以置信。一个人对抗那么多人且胜出,简直像古代英勇的赵云。可惜没人能认清对方长相,事情终究成为谜团。

至于涂志强与乔春燕,这些都是张宇事后方才知道的事。警方因为张宇的冲突而眉头深锁,仿佛白发多添了几根。战斗结束后,他自我感觉畅快,体内气血沸腾,暗劲更是有所突破,通达于四肢。

自从在“都挺好”世界练成双手暗劲后,虽然张宇的进步并不显着,他知道主要是实战经验缺乏。练武并非靠练习就能大成,而是在实战中磨砺。

在和平时代的他,难得一试拳法,但他的暗劲并未衰退,归功于平时的勤奋锻炼。对于那些小混混,虽然并无真功夫,但人多势众,张宇依然享受了一场痛快的格斗。

原本涂志强想协助,却因为见识了张宇的英勇而惊讶无比,目光闪闪发亮。

受到眼神惊吓,张宇快速告别了涂志强,回家的路上,听见女孩们呼唤:“干哥、干哥”。转头看到的是一位穿着花纹棉袄,双马尾扎在头上的乔春燕正向他驶近。

乔春燕找到张宇后,害羞地说:“我刚刚认了你妈做干妈,你也应该管我叫亲哥了,对不对?”清澈的目光直视张宇,她已经不再是童年模样,脸上略带一丝羞涩,没有女孩矜持的模样。

对乔春燕的感情其实一直是单方面的,对张宇,准确地说是对周秉昆的心动。这一点在光明小区并非秘闻,只是周秉昆从未给予积极的回应,原因简单直接——她长得不好看。

乔春燕幼时确实容貌平庸,三个姐妹中她年纪最小,从小就按男孩方式教育,因此个性大大咧咧,直到初高中都没有留过长发。更亲密的关系是,她们像儿时兄弟一样无拘无束,有时深夜一起上厕所。

随着长大,乔春燕面貌有所改观,留起长发,少女的变化让她变得更像女生。但那豪爽的性格依然如昔,这也成为了周秉昆无法接纳她的主要原因,每当想起她在厕所的画面,总是让他皱眉。

你让周秉昆如何将乔春燕当作女人啊!实际上,当张宇见到乔春燕那一刻,脑海中直接联想到了公共厕所的画面,差点把他给恶心到了。“呕......”他强忍着呕吐感,总算把这个场景赶走。

“哥,你怎么了?不舒服?”张宇侧过头,不再看乔春燕,说道:“我没事儿,可能是今天一天没吃饭,有些反胃。”

乔春燕叫喊道:“听说你一大早就去找周蓉姐,为何不在那里吃午餐?”

“别提那个话题,越说我就越不舒服。”张宇紧闭双眼,默念心经来抵御不适情绪。

“我听说你的工作被安排到木材厂食堂?”骑车回家的乔春燕和张宇同一个方向,问道。

“嗯。”张宇漫不经心地应道。

乔春燕满眼艳羡:“食堂多好,油水大,收入也不错,而且还能吃到肉哦。”

“你知道分去哪里了吗?澡堂搓脚工。”乔春燕接着说,这让张宇心里更不好受,脑海中又添了脚臭的味道。

“女孩去做搓脚工,我妈妈知道了都会哭。”他又劝说,“不过澡堂还是不错的,至少洗澡便利。”

东三省的冬天太寒冷,极少家庭每天沐浴,往往一个月才会去澡堂一次。张宇已经有半个月没好好洗澡,只能用水擦擦身体、洗洗脸,对此感到极为不适应。“想洗澡的话找我嘛,给你澡票。”张宇拒绝了乔春燕的好意。

“客气什么?”乔春燕突然害羞地说,“反正我们将来也会成为一家人的。”

乔春燕红着脸,低头快步离开。张宇暗自感叹:“造化弄人啊!”

傍晚时分回到家,已经是四点半,一天中难得的休息就这样过去了大半。“秉昆,你回来了吗?见到姐姐了吗?”李素华立刻问。

“见到了。”张宇用他自己带来的搪瓷杯子倒了一杯水喝了口。

李素华将锅里的炖肉再热了热,盛出来递给儿子。“饿了吧?快吃点。”她的语气充满期待。

张宇开心地接过馒头,搭配炖肉吃,其实,李素华的手艺只能算中等,调料也不舍得多用,炖肉味不算出彩,但他还是很满足,因为实在太缺少肉类食物。张宇刚进厂里食堂不久,不能公开携带饭菜,这样能享受美味的机会不多。

“妈,你也来点儿!”张宇推动炖肉碗,劝说道。

“妈已经吃饱了,你吃吧。”李素华吞了吞口水,摇头表示不需要。

张宇一听便知李素华撒谎,她根本就没舍得吃,炖肉全给了姐弟俩。“妈都不吃,我也不吃了。”他放下筷子,板起脸说道。

“我真的吃过了。”李素华辩解。

“吃得再多一些也没关系。”他夹起一块肉,塞到李素华的嘴里。

李素华勉强张嘴,咽下了肉。“妈够了,剩下的你吃吧!”张宇再次为母亲夹一块肉,轮流交替,很快两人把所有的肉吃完。李素华边吃边掉泪,称赞张宇懂事,会疼人。

吃完饭后,张宇闲得无聊,拿起周秉义留下的一本书来看。在这个年代里,没有手机电脑,除了看书、阅读报纸外,实在难找到什么娱乐消遣方式。“你怎么突然对书感兴趣?”李素华对此十分讶异。

“没事干,打发时间而已。”张宇随意回答。

李素华靠在他旁边,开始说:“孩子,你也要长大成人了,现在工作也稳定,是不是考虑找个媳妇。”

“妈,我才十七岁,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张宇答道,这个话题似乎无论在哪都逃不开父母的关心与催促。

\十七岁也算不小的年纪了,可以考虑着交往看看,你大哥跟那个郝冬梅,差不多就是在这样的年纪开始交往的啊?\ 张宇笑着说:\我还没对象。\

李素华愉快地说:\儿子,你有没有中意的女孩啊?跟我说一说,妈妈帮你出出主意。\

突然,张宇想起郑娟,不禁放下书本。

\有是有,就怕你不赞同。\

听这话,李素华立刻来了兴致:\是谁家的姑娘呀?不会是乔婶家的小春燕吧,你们不是一直都挺接近的嘛?\

张宇解释道:\我只是把乔春燕当小妹看待,不如说像弟弟一样。\

\乱讲,春燕可是个姑娘,弟弟?这叫什么话!\

每提到乔春燕,张宇总要作呕,好不容易才控制住情绪。

\妈,如果我真的带个太平胡同的女生回去,你会怎么想呢?\ 李素华的笑容瞬间消失。

在吉祥县,大家都传,好人家的女儿不应嫁给光字片区那些。

光字片被许多人排斥可见一斑,而在那些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眼中,甚至还有更不受欢迎的存在,那就是太平胡同。

太平胡同与光字片紧相邻,是一个环境恶劣、条件差乱的地方。那里的居民大多无户口,缺乏正当职业,住房多为临时搭建的简陋土坯房,大多数无产权。

由于没有户口也就意味着没有正式工作,要在城市谋生不易,因此太平胡同里很多女子为了生计不得不做起皮肉生意。

尽管李素华本身并未对太平胡同有太大偏见,但对于张宇可能会被不正经女人 感到忧虑。

\儿子,你为何要去太平胡同?\ 担忧写在李素华的脸上。

张宇把书角弯起来,放在炕桌上说:\妈,我从没去过那儿,只是今天碰巧遇到了那里的人罢了。\

李素华皱起眉头:\那是怎样的人?刚刚才认识吗?\

张宇点头:\是一个糖葫芦的摊贩。\

张宇介绍了自己如何了解郑娟一家,提及了她们中有年迈的母亲以及失明的弟弟,李素华眉头始终不曾松展。

\你刚见面就能了解到这么细致吗?\ 李素华疑惑地问道。

张宇回答:\郑娟一家在太平胡同非常有名,稍作询问就能知道。”

\其实,郑娟是孤儿,是被老郑太太领养过来的,你的那一位‘弟弟’也同样是孤苦孩子。\ 张宇补充说。

李素华沉下脸:\你以后别再去接触郑娟这样家世复杂的人了,对她可能造成太多负担。\

听到这话,张宇不解地问:\妈,你觉得嫌贫爱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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