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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读小说网 > 抱歉,老子有主了 > 6很恋很习惯(一)

6很恋很习惯(一) (第2/2页)

    濮名名这才赶紧卸下来不属于他这身体本身的所有环,又费了好大的劲把脸才洗干净,又不知用了多少洗发水才把头发弄得踏实了。

    其实他并不是每天登台都这副打扮,他只是有特定的歌会的时候,为了营造某种气氛,整个乐队的人才都会用这种特别另类的装扮。其他的时候在酒吧唱歌,造型还是很普通的。

    捯饬头发和脸用了十多分钟,冲洗整个身体却没用五分钟。临出去前濮名名又欣赏般的从镜子里看了一眼洗干净后的样貌。

    身穿一身白色短袖短裤家居服的濮名名抱着薯片躺在沙发上,这个时候电视里刚刚开始演唱会,一股白雾从台上喷了出来,当白雾慢慢散去的时候,元杰的身影从台下缓缓升了起来。

    濮名名扒拉扒拉湿湿的头发,往掉甩一甩快要滴到脖子上的水珠,支着脑袋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

    正常装扮的濮名名还是显得很年轻的。

    如果在浴室里刚刚看到的他是那种狂傲不羁,叛逆没的说的形象,那么现在的濮名名简直就是一个邻家的大男孩。

    他的眼睛很大很亮,眉毛也不粗,而且是弯弯的那种,给人一股柔和又亲切的感觉,就好像这片的孩子们谁来欺负他一下他都会笑呵呵的抓住孩子揉一揉的那种阳光的形象,不过他过长的刘海挡住了他的眉毛和一半的眼睛,因为登台有时需要头发做造型,所以他也习惯了把头发留到稍微长一点的程度。

    散了没到披发程度,抓起来的话在脑后也可以有拳头那么长的小尾巴。

    他见多了玩摇滚的留长发的男人,有挂面型直溜的还有波浪形弯曲的,不过他不喜欢那样,打理起来太麻烦,而且还不适合他的性格,现在这种就刚刚好。

    他不止一次的想,他们的长发如果在弹奏吉他的时候,头一甩刚好落到琴弦上,边拨琴弦边往里卷头发那该多痛快,最后团成一团再彻底剃个秃子,那他们的生涯就圆满了。

    “刺啦”一声撕开一包薯片,濮名名看都不看的捏着薯片往嘴里送。

    电视里播着元杰的第一首歌,那是他们blood.b乐队飙红的一首主打歌。重金属乐队本来就是一个很小众的范围,更别提受众面了。但是他们的这首“魔怔”,曾经连续高挂所有类型单曲排行榜首两个月之久,这个情况在摇滚界可是绝对不常见的。

    元杰的每场演唱会的开场曲都是用这首“魔怔”,人们都熟到可以跟着哼之外,还能调动整个场地的情绪,使歌迷和乐队的步调达到高度的统一。

    电贝司高昂的带有穿透力的前奏结束,元杰的那种沙哑又性感的嗓音便响了起来。他的嗓音绝对是有非常难得的音色和音域,也正因为如此,三年前blood.b招主唱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元杰,也因此,元杰终于走上了属于他的成名之路。

    伴着元杰的歌声,鼓点的节奏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也出现在舞台。这首曲子鼓点乍一听非常杂乱,但是却能让人不知不觉就捕捉到他特有的节奏并且跟着节奏晃动起来。

    濮名名一手支脑袋,一手拿薯片,他的脚丫子横在沙发那里就跟着鼓点的节奏晃动着。

    元杰的每一首歌濮名名差不多都能跟着哼下来,这不是暗恋,也不是想续前缘,只是成为习惯似的去关注元杰的一点一滴,也许这也是恋旧的一部分。

    濮名名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妥,也可能一个人习惯了,即便有不妥的地方也没有人去提醒,就像他一场不落的去现场听元杰的巡演一样,在他看来只是习惯,突然打破了这个习惯会让自己很不舒服,但是在别人眼里看来,可能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这个演唱会他一场不落的听了七场,每场的歌曲都会有些小变动,不过在他听来,几乎跟场场一样没什么区别。

    濮名名嘴里嚼着薯片,耳朵里听着熟悉的声音,脚丫子和着熟悉的节奏,脑子里却忍不住的想着那个热乎乎的紫菜蛋花汤和香味扑鼻的包子,当时应该再多吃几个就好了,现在根本就还饿着,那进肚的四个小包子估计也只够塞牙缝吧。

    电视里的画面不变,歌曲不停的换着,包子出来了,汤也出来了,最后连霍哥的有棱角的脸也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双更完成。用力求评求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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