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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拐卖五万人口,死罪!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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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论弹劾王立“略卖人口”,并且略卖了五万人口,并非空穴来风! 而是,有法可依! 因为…… 明朝,跟历史上的所有封建王朝一样,是“以农为本”的社会体系。 纵然明朝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却还是典型的农耕体制。 立国之初的明朝,刚刚经历了战乱,经济凋敝,田园荒芜,流民失所。 再加上户籍和土地册散失严重,人口流动较大,朝廷的赋税和徭役很难征收。 于是,朱元璋下令,对全国户口进行核查,并整顿户籍,强化赋税和徭役的管理。 明朝严格的户籍制度,由此诞生。 明朝的百姓,按照职业详细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乐户等籍; 各种户籍世袭职业,不容更改! 其中, 民户,世代务农,向地方和朝廷缴纳田税,并且服相应的徭役; 军户,世代镇守在各地的“卫所”,闲时屯田,战时从军; 匠户,世代为宫廷、官府及官营作坊服劳役,以额定的薪酬为生; 乐户,就是教坊司的各种妓女,世代为妓; 这样的户籍政策,继承自元朝的“诸色户计”,却又略有不同; 一般来说,只要祖上是什么户籍,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是同样的户籍! 当然,民户除外。 因为,民户可以参加严格的科举考试,可以为官! 为了保障赋税的征收,朝廷对民户的“里甲”制度特别严格! 将一百一十“民户”编为一“里”,丁粮最多的十户任“里长”,其余的一百户为“甲首”; 《明会典》中严格规定,民户“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 也就是说,任何“民户”离乡百里以上,比如进京考试,或者离乡投奔亲属,必须持县府颁发“路引”; 否则,必被当成无籍流民加以逮捕! 当然,遵纪守法的民户,被称为“良人”。 如果有人将某个“良人”强行掳为家奴,或卖给他人为奴为婢,则称为“略卖”; 在元朝时期,“略卖”是杀头的大罪! 到了明朝,对“略卖”人口的定义更加完善,惩戒却有所减轻。 《明会典》中,“设方略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中,有明确的量刑和惩戒措施: “略卖良人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 “略卖良人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二年”; “略卖子孙为奴婢者,杖八十”; “略卖弟妹、侄子、侄孙、外孙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两年”; “略卖子孙之妾为奴婢者,减二等”; 五万山西的饥民被迁往四川,可以理解为被“略卖”到四川! 因为,这批饥民是被锦衣卫“护送”到四川! 没有路引! 那时的山西巡抚和知府、知县逃得一干二净,不可能发放路引! 也不可能发放五万张路引! 饥民们在四川种植烟叶,拿工钱,享一日两餐,可以理解为被“略卖”给王立为奴! 如果被认定为略卖人口,按照《明会典》的量刑规定,王折的屁股,将被打几百万杖! 不被打死才怪! 其实,刚开始,五万饥民迁往四川,张论着实高兴了好一阵子! 只需稍稍运作一番,这批饥民就可补足卫所的逃兵! 对此,王立自然不乐意! 由西厂牵头,以每亩三百钱的租金,在四川租下一百万亩粮田,张化也高兴了好一阵子! 毕竟,这批粮田是各个卫所的屯田! 卫所的军户早就溃散,这批粮田本就荒在那里! 饥民到来之后,每年三十万的租金,全都进了张论的口袋,他自然乐意! 但,渐渐地,张论不满足于每年的三十万! 在他看来,烟叶加工成卷烟之后,每亩的收益是几十两、几百两,甚至上千两银子! 于是,他要求将租金加到八百钱! 王立自然拒绝! 张论想效仿王立的做法,招募百姓到其它的卫所种植烟叶,可惜没能成功! 因为,他没有王立那样的胆量! 不敢知法犯法! 就算他想“变通”一下,当地的百姓,也不敢“出一里之间”! 更不敢将自己的粮田改种烟叶! 若是收成不好,或者烟叶卖不出去,一家老小只能饿死! 没办法,四川的百姓,就是这么淳朴! 或者说,此时的他们,还能吃得上饭! 只想当良人! 还不至于铤而走险! 其实,如果四川百姓逼得像陕西或山西那样,连造反都敢的时候,就不用张论苦口婆心地游说了。 王立的料想,没有错! 张论确实是眼馋了! 加收租金不成,又不敢对西厂用强,就把王立“略卖”人口一事,捅到了京师! 如今,王立遭到弹劾! 证据确凿! 如果朱由检降罪下来,王立必是死罪! 满朝官员,几乎都看王立不爽! 就算没有仇怨的,也在眼红! 巴不得弄死他! 于是,朝中的文官们再也没有派别之争,全都调转枪头,直指西厂! 但,魏忠贤不敢让王立倒台! 那批饥民迁往四川,其中的前因后果,魏忠贤自然知晓! 于是,阉党成员与朝中文官们,再一次喷得你死我活! 大殿里,又变成了菜市场! 朱由检就像个看客,端坐龙椅之上,一言不发! 他的所思所想,没人知道! 直到王立进殿,菜市场终于安静下来! “皇上!西厂将山西百姓迁往四川,确实是赈灾的一部分必要措施! 但,王公公并未上报朝廷! 这批百姓没有路引,确实是事实! 下官以为,王公公虽是出于赈灾所虑,但违反大明律法,是不争的事实! 王公公身为西厂提督,知法犯法,藐视皇上,略卖百姓数额巨大,理当革职查办!” 周延儒话音刚落,殿上从人正要附和,王立及时说话了:“首辅大人,你诬陷本厂公略卖百姓,可有证据?” “按大明律法,民户离乡百里而无路引,既可判为流民! 这批百姓,是由西厂锦衣卫押送至四川,沿途各州各县皆可为证! 还不是证据确凿?” “首辅大人,此言差矣!” 王立淡然一笑,向朱由检和众臣拱手致意,然后说道:“ 大明的律法中有明确规定,略卖人口的对象,必须是“良人”或自家亲属! 然,本厂公前往山西赈灾之时,各州各府的“黄册”皆被流贼损毁! 也就是说,这批百姓,已经没有户籍证明! 首辅大人,请注意:这批百姓的身份是“流民”,而不是“良人”! 更不是本厂公的亲属! 何来“略卖”一说?” 王立的强行诡辩,满殿的文官,顿时全都懵了! 周延儒气得满脸通红,怒指着王立:“王二狗!大殿之上,岂容你胡言乱语! 那批百姓……只是黄册损毁! 他们本来的身份都是民户! 并非你口中的“流民”! 你略卖人口,竟敢……” “首辅大人!” 王立打断周延儒的话,不紧不慢地说道: “万岁爷早就下了口谕,户部、吏部已将本厂公的名字改为“王立”,还请多加注意! 另外,我想请教首辅大人和各位大人: 如果发现某人没有“路引”,又查不到他的户籍,应该作何处置? 是以“流民”的身份逮捕入狱,还是以“偷漏重税”发配充军? 若要遣回原籍,又该遣往何处? 若是五万个这样的流民,又将遣回何处?” 音落,殿内一阵窃窃私语。 商议多时,仍无定论。 没办法! 王立一再强调“没有户籍”或“查不到户籍”,着实给文官们出了个难题! 正常来说,各州各府很少遇到“流民”! 即便遇到,也就一两个! 如果查获的流民没有犯罪记录,一般都是责打几杖,然后遣回原籍,顺便罚些银两。 现在的问题是,明知那批百姓隶属山西,却因黄册损毁,查不到他们的“户籍”! 就算强行送回原籍,在没有原始黄册的情况下,当地的官员也不敢接收! 众臣实在没想到,略卖五万百姓的事实,王立仅仅以“黄册损毁”为由,就简单地大事化小了! 没办法! 众臣仍在议论纷纷,王立又说话了:“山西的民变愈演愈烈,洪总督正在调集各方兵马清剿! 若是这批流民返回山西,身无银两,家无粮田,必会加入“三十六路”流贼之例! 今,本厂公以“流民”的身份暂且安置于四川,他们全都遵纪守法,勤劳耕作; 他们,不仅没有为祸四川百姓,还给四川的地方带来可观的赋税收入; 等到山西流贼被彻底剿灭,本厂公必会将他们遣回山西,核实户籍,妥善安置! 所以,还请万岁爷明鉴!” 此时,此刻,王立把包袱扔给朱由检,他会如何裁定,几乎没有悬念。 众臣虽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然而,朱由检的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厂公……对山西的流民安置之法,确实有独到之处,是为各地安置乱民之典范! 今,朕想知道的是,一百万亩的香草,如果全部加工成卷烟,能换得多少银子?” 此话一出,众臣全都傻了眼! 包括王立! 特别是王立! 几乎,想死的心都有了! 张论的奏书中,并没提到这批百姓在种植烟叶! 阉党和众臣,虽然争得面红耳赤,争得你死我活,却保持着高度的默契! “种植烟叶”这个关键问题,从没人在殿上提出! 但,朱由检还是知道了! 或许,他早就知道! 或许,他早就想问这个问题! 又或许,他已经在暗中调查了! 种植烟叶,再加工成卷烟的高额利润,他必然知道! 很明显:各级官员和坊间百姓的“吸燕”,他不再介意! 此时,此刻,他只想着从中抽税! 他真的是穷怕了! 王立正在苦思对策,朱由检又说话了:“关于种植香草的收益,诸位大人可详加调查! 一个月内,各自呈上奏书! 退朝!” 尼玛! 这一次,王立彻底无语了! 这个朱由检! 变得狡猾狡猾的! 竟然,让众臣“各自呈上奏书”! 你玩这一手,还让不让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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